記者9月13日從杭州市民政局獲悉,《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已于近日印發,自今年9月18日起施行。
《意見》包括總體要求、重點工作、組織保障、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四方面內容,旨在推動杭州加快建成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明確到2025年,具有杭州辨識度的“家門口幸福養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養老服務覆蓋全體老年人,實現基本養老服務人人享有、人人可及。
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逐步完善
《杭州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明確杭州市基本養老服務對象、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及服務類型,在省級清單13類人群21項服務的基礎上,杭州市清單內容擴展至14類人群28項服務。
各縣(市)政府要制定發佈本地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服務項目、覆蓋範圍和實現程度不得低於市定要求,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進行動態調整。
《意見》提出,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8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年、80周歲以下老年人每兩年可申請免費評估一次。
健全完善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失能老年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護理補貼、家庭養老床位等制度,完善高齡津貼制度,主動向杭州戶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精準發放高齡津貼,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適時調整。
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進一步提升
《意見》提出,優化養老服務設施規劃佈局。堅持“機構跟著老人走”,抓好《杭州市養老服務設施佈局專項規劃》落地實施。各縣(市)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嚴格按照每人平均用地不少於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未來社區(鄉村)應當配建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鼓勵建設小微型養老機構。
加強養老服務資源統籌,構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和支撐體系。因地制宜發展“中央廚房+中心食堂+助餐點”、鄰里互助、志願服務等多種形式的助餐服務,全面開展“全城通”智慧助餐服務提升行動,就近就便滿足老年人用餐需求。
全面推進康養聯合體建設,到2025年,實現康養聯合體鄉鎮(街道)全覆蓋。探索老年認知障礙友好社區建設,打造從社區預防干預、家庭支援到機構照護的認知障礙連續照護鏈。
基本養老服務設施長效運作機制更趨完善
《意見》提出,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政府投入資源或出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含光榮院)要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到2025年,每個區、縣(市)至少建有1所本級公辦養老機構,床位規模原則上不少於150張。
支援普惠型養老機構發展,民辦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政府根據服務的數量和品質支付相應費用。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規定落實綜合補助。
加大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資源整合,因地制宜建設服務綜合體、特色街區等,集聚機構照護、短托日托、助餐配送餐、康復護理、居家到府服務等功能。
重點群體基本養老服務更有保障
《意見》提出,深化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持續深化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支援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和運營家庭養老床位,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託,積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護理服務。
加大困難老年人兜底關愛力度。落實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照料護理費用。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實行集中供養。面向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社區探訪關愛服務,以網格為基本單元,廣泛開展“敲門行動”“安居守護行動”。
推進城鄉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加大農村基本養老服務供給,採取區域設點、流動服務、鄰里互助等多種方式,實施山區助老行動。
家門口養老數字化場景重點打造
《意見》提出,深化數字賦能“一老一小”整合改革,開展智慧養老服務平臺迭代升級,推進養老服務系統協同、數據協同、業務協同和政策協同。構建公共服務政策配置模型,推進養老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智慧分析、按需推送。
推出“居家養老”“安居守護”“智慧助餐”等服務場景,未來社區(鄉村)優先落地“鄰里康養”應用。推進智慧養老院建設,所有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配備智慧服務終端,並逐步向村(社區)居家養老照料中心延伸。
充分利用人工智慧、物聯網、機器人等技術,增強養老服務效能,降低老年人使用設備的難度。積極開展老年人智慧産品使用培訓,讓老年人共用智慧城市新生活。
基本養老服務支援力度不斷加大
《意見》提出,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55%以上主要用於發展居家養老和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依法通過捐贈、設立慈善基金等方式,為基本養老服務提供支援和幫助。
實施技能提升行動,加大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培訓力度,舉辦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大賽,開展“最美護理員”選樹活動。到2025年,每萬名老年人擁有持證養老護理員達到28人,其中高級以上護理員比例不低於18%,持證養老護理員中持救護員證比例不低於70%。
落實落細支援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稅費減免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享受居民價格政策。對養老服務機構電視、電話、寬頻網路等費用給予優惠。鼓勵將閒置國有或者集體房産優先用於非營利性居家養老服務。
來源:潮新聞 | 撰稿:陶悅清 通訊員 楊婷婷 華辰冰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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