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促進假日消費……不久前公佈的“擴消費”20條措施中,有關休假的內容引發廣泛討論。上述文件公佈後,近期又有一地跟進——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
多地發文:鼓勵錯峰休假、分期休假
山東此次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確提出,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促進假日消費。
此外,文件還提到鼓勵景區結合實際實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滿足遊客多樣化需求。創新夜間文旅消費場景,年內打造20家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等等。
帶薪休假雖引發人們關注,但它並不是一件新鮮事。作為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早在1995年開始施行的勞動法中就有明文規定。
2008年1月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明確,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並規定了具體的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後,“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連續寫入多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之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多個促消費相關文件中,也均提到落實帶薪休假。據中新財經記者此前不完全統計,至少已有河北、江西、重慶、甘肅、青海、遼寧、安徽、陜西、福建、廣東、浙江、內蒙古、湖北、山西、河南、雲南等十余省份,在出臺的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中,提到要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如,202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擴大消費的若干意見》中就提及,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採取分期休假、與法定節假日連休、錯峰休假等形式靈活休假。
專家:有效促進消費 與長假形成良性補充
在業內看來,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有助於維護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
而在國家和地方出臺的促消費相關文件中,多次提及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則是看中帶薪休假在滿足國人休閒需求、改變集中出遊方式和拉動旅遊經濟方面發揮的作用。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曹和平就告訴中新財經記者,全面落實帶薪休假能有效促進消費。“它和節日式的長假起到的作用類似,能夠促進人們旅遊,還能與長假形成良性補充。”
民生證券研報中也提到,旅遊活動中“有錢、有閒”是最基本的條件,但“閒”不夠制約了旅遊消費的增長。帶薪休假的推廣將大幅提高居民的出遊比例。
“帶薪休假安排的靈活性有助於錯開傳統的旅遊高峰期,形成錯峰旅遊,有助於熨平旅遊淡旺季,減輕景區壓力和提高旅遊體驗,從而拉動黃金周至黃金月、黃金季、甚至黃金年。”上述研報指出。
調查:近一半的人並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
雖然帶薪休假有利於帶動消費,但曹和平也提到,實際操作過程中,帶薪休假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
從人們反映看,沒假休、不能休、不敢休問題突出。另外,“不能跨年休”、“跳槽就縮水”亦困擾著很多打工人。
2020年8月,人社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建議的答覆中曾提到,近三年人社部開展的60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情況調查數據顯示,所在單位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不含可放寒暑假的單位)且具備休假條件(工作滿1年)的職工中,能夠享受帶薪年休假的人數比例為60%左右。
這也意味著將近一半的人並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對此,人社部給出的主要原因為:帶薪年休假制度及其理念宣傳不夠;企業職工休假帶來崗位人員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影響企業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動性;一些職工怕影響就業崗位、工資收入、職級晉陞等不敢提、不願休。
面對帶薪休假總體落實不盡如人意的情況,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曾表示,一方面要暢通救濟渠道,加大勞動監察部門主動監督和追責力度,增強職工的維權意識,另一方面也要在制度完善上發力。
記者注意到,此前,國家和地方層面都曾出臺措施,對帶薪休假嚴加落實。
如,2019年,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改善節假日旅遊出行環境促進旅遊消費的實施意見》中提到,用人單位對履行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負主體責任。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用人單位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如今“全面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再次提及,人們也希望,加大帶薪休假的實際落實力度,以發揮其對消費的促進作用。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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