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樁組織、領導傳銷罪案件中止審理。南岸區法院7月26日出具刑事裁定書表示,該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案無法在較長時間內繼續審理,裁定中止審理。
該案的一號被告人,是2019年獲評“中國經濟十大創新人物”的重慶興手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手付公司)董事長周影。
周影、郭智玉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由南岸區法院審理。
興手付公司實繳註冊資本1.8億余元,是重慶南岸區重點招商引資企業和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企業。2020年10月17日,該公司被重慶市政府評為該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021年1月11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分局調集警力將周影及其母親郭智玉等人抓獲,其中9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被起訴。
周影的妻子楊亞麗8月13日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興手付公司2015年6月成立至案發,所有財報公開,多次獲重慶市表彰,總計向國家繳稅4000余萬元。該司從未因涉嫌傳銷被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調查,案卷材料顯示,周影等人所涉的傳銷案也沒有受害人。
起訴書顯示,經司法鑒定,興手付公司傳銷代理商及總監以上層級人數共8000余人,層級最高為49層。經會計公司司法審計,涉案傳銷資金5億余元。
澎湃新聞調查了解到,該案一審時,辯護人認為傳銷層級司法鑒定存在委託鑒定事項、鑒定人員違法等情況,且司法審計形成的鑒定意見程式不合法。南岸區法院採信律師觀點後,經原鑒定單位重新鑒定,興手付公司的涉案層級變為29層。鑒定人出庭作證時表示,29級是物理層級,並不是傳銷層級,也無法鑒定出是否屬於傳銷層級,是否傳銷層級由法庭確定。
周影、郭智玉等7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堅持認為該案傳銷層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
該案審判長在7月5日一審庭審結束時當庭總結表示,該案是傳銷還是合法經營,就像控辯當中所説的一樣,它在這個(罪與非罪)邊緣上。
目前,家屬已向法院提出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申請。
“專精特新”企業涉傳銷案
位於重慶南濱路黃葛晚渡景點附近的興手付公司總部,“興手付”三個紅色大字銹跡斑斑,辦公區也是一片狼藉。曾經,周影在這裡立志要打造重慶版“阿里巴巴”。
工商資料顯示,興手付公司成立於2015年6月18日,註冊資本實繳18881.2萬元。股東為周影和他父親周端硯,周影持股99.9286%。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軟體開發、軟體設計、利用網際網路及實體店銷售等,2015年9月9日在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
財通國際融資有限公司出具的興手付公司經營模式分析報告顯示,興手付公司是社交電商SaaS(注:軟體運營服務)服務商,主要通過旗下四大業務——興小店、興手付、興創巢、逸窩瘋,提供新零售行銷方案、社交電商平臺及會員制電商平臺等雲端服務。
周影的妻子楊亞麗告訴澎湃新聞,公司2015年成立後,旋即成立研發中心。在案發前5年多時間,興手付公司及子公司投入4500萬元用於軟體開發。截至2021年1月,公司擁有專利10件、商標44件、著作權證書72件。因此,公司曾被中國軟體行業協會評為“企業信用評價AAA級信用企業”,先後通過了行業“雙軟”認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等。
興手付公司研發軟體的能力,也得到政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肯定。2016年被南岸區政府評為“2016年度新入庫重慶市科技型企業名單”;入選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名單”;2020年10月17日,該司被重慶市政府評為重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2019年中國經濟高峰論壇暨第十七屆中國經濟人物年會上,興手付公司被評為“2019中國經濟年度貢獻企業”,周影獲評“中國經濟十大創新人物”。
2017年,周影和他的興手付公司與他人合作期間産生糾紛引發訴訟。對方曾在庭上控訴興手付公司涉嫌傳銷。由此,南岸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南岸區金融辦、市場監管等部門到興手付公司進行調查。
2019年中國經濟高峰論壇,周影被評為中國經濟年度人物。
“公司成立5年多時間,市場監管部門從未因涉嫌傳銷對我們進行提醒或行政處罰。”楊亞麗表示,郭智玉曾在2020年給南岸區相關部門寫材料,要求就興手付公司是否涉嫌傳銷進行調查,但一直沒得到答覆。鋻於此,興手付公司兩次向南岸區市場監管局提出將公司總部搬離該區。
就在興手付公司等待是否涉傳銷的答覆期間,2020年10月30日,南岸區公安分局接到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線索通知:興手付公司涉嫌利用名下的興小店、興手相連等網際網路平臺發展會員,要求會員繳納“入門費”為條件,獲得提成和發展下線的資格。通過發展人員構建層級關係,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引誘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本案涉及人數、金額巨大,該公司經營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2021年1月11日,南岸區公安分局出動警力對興手付公司展開集中收網,現場抓獲33名嫌疑人。
傳銷層級司法鑒定違法,被同一家機構重新鑒定
南岸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後,2021年7月9日向南岸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起訴書顯示,警方抓獲的33名嫌疑人,有9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起訴,包括興手付公司6名高管以及重慶3名代理商。
起訴書稱,興手付公司相繼開發了興小店、興手相連等網上購物商城應用程式,公司要求繳納5.9萬元價格打包購買上述網路商城1000個密鑰(即可以開設1000個網上商城銷售商戶門店),從而取得代理商資格。後通過設立直接推薦分潤和代理商升級為總監、高級總監、特級總監、夢想合夥人等級別,規定上層級別可以對下線團隊總業績提成分潤等,不斷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代理商,實際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以新收取的門檻費5.9萬元作為返利資金來源。
興手付公司為擴大發展代理商數量,規定總監級別以上代理商可在各地域成立服務中心,興手付公司直接收取代理商5.9萬元門檻費後,先返利給服務中心直接推薦獎和總監及以上級別團隊分潤。
經盤石軟體(上海)有限公司電腦司法鑒定所(以下簡稱:盤石軟體公司)鑒定,興手付公司傳銷代理商及總監以上層級人數共8000余人,所形成會員層級最高為49層。
吊詭的是,盤石公司的鑒定意見書于2021年11月30日作出,在鑒定意見尚未出具前的2021年7月8日,南岸區公安分局的《起訴意見書》中就已稱“傳銷層級為49級,具有推薦關係的會員共計34171個”。
經重慶中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鼎會計公司)司法審計,2015年至2021年1月,興手付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或關聯人員涉嫌收取傳銷活動的資金總額53922.56萬元。
案發兩年多後,興手付公司的招牌已銹跡斑斑。
公訴機關認為,周影等人以興手付公司為平臺,以“銷售網路商城密鑰”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獲得代理商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鉅額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責。
2023年2月13日,該案一審在南岸區法院開庭審理。審理過程中,周影、郭智玉等被告人的辯護人認為,盤石軟體公司出具的司法鑒定書作為認定本案傳銷層級的關鍵證據,鑒定人違法代行偵查人員職責進行取證,導致電子證據取證主體和程式不合法,且真實性無法確認。
同時,對認定是否構成傳銷犯罪、涉傳資金規模、返利數額以及涉案財産處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中鼎會計公司司法審計報告,則存在鑒定人員不具備司法鑒定資質、鑒定事項超出鑒定機構業務範圍等違法問題。
周影、郭智玉等人的辯護律師向南岸區法院申請重新鑒定,南岸區法院最終採信律師觀點,同意對該司法鑒定進行重新鑒定。
南岸區公安分局在重新鑒定時,仍舊委託盤石軟體公司對此進行司法鑒定。
辯護律師表示,按《司法鑒定程式通則》32條規定,重新鑒定應當委託原司法鑒定機構以外的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因特殊原因,委託人也可以委託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但原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指定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
庭審時,辯護律師詢問出庭的鑒定人,“這個特殊原因是什麼?”鑒定人對此表示,至於重新委託為何又委託他們,應該去問公安。
盤石軟體公司經重新鑒定,再度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稱,該案的代理商層級為29級。
雖然比第一次鑒定意見書驟降了20個層級,但辯護律師們認為,鑒定意見書只有一個結論性意見,並無法提供上下級層級清晰的29層傳銷層級圖,以及每一層到之後的二層、三層是如何傳銷提成的。鑒定意見之所以無法提供二層、三層的傳銷提成的鑒定結論,那是因為客觀上並沒有二層、三層的提成,更不可能説有29層的提成構成傳銷的鑒定結論。
盤石軟體公司重新鑒定人員出庭作證時表示,49層是代理商和零售商,29層只是代理商。數據庫中有個專門的代理商表,29層是他們根據代理商表計算來的。
第一被告人周影庭審時表示,不要説29層,真能查實有3層傳銷層級,他就認罪。
7人堅稱無罪,審判長評判在罪與非罪邊緣
南岸區檢察院在發表公訴意見時表示,該案符合形式上採取團隊計酬的方式,但事實上屬於以發展人頭數量作為績效或者返利依據的傳銷活動,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來定罪處罰。“該案傳銷人數超過120人”,“傳銷的資金數額累計特別巨大,超過250萬元”,應當認定情節嚴重的標準,本案的所有被告每人平均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本案應當認定是個人犯罪,而不是單位犯罪。
另外,公訴方建議法院對本案與傳銷合同相關的凍結、扣押、查封的財物依法予以追繳、沒收。“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
西南政法大學3名教授出具專家論證意見書稱,指控周影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但是,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孫長永、梅傳強、石經海對該案相關材料進行論證後出具《專家論證意見書》稱,公訴機關指控周影等人銷售興手付公司開發的網路商城密鑰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周影等人在主觀上具有騙取財物的故意,也不能證明周影等人是以發展下線來騙取“人頭費”,以及本案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層級達到了三級以上。現有證據只能證明周影等人銷售涉案軟體的模式是傳統的代理商模式。
澎湃新聞了解到,9名被告人中,周影、郭智玉等7人及其辯護人堅稱本案不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2名被告人認罪認罰。
7名堅持無罪辯護的辯護人認為,興手付公司的商業模式不涉嫌傳銷,被告每人平均不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首先,興手付公司是合法合規的真實軟體商品和服務的銷售行為;其次,公訴機關指控的傳銷層級29層的問題不能成立。盤石軟體公司重新作出的鑒定意見,存在委託原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程式違法問題,重新鑒定檢材來源仍然不明;最後,周影等人不存在公訴機關指控的“騙取鉅額財物”犯罪事實,興手付公司無強迫、引誘購買産品的行為。
此外,辯護人表示,判斷傳銷活動是否構成犯罪,必須要考量是否達到“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程度,公訴機關對周影等人“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指控也是錯誤的,該公司沒有採取違法手段經營損害市場競爭秩序。最重要的是,在案證據顯示,該案沒有一個受害人,更不存在發生擠兌、群訪等影響經濟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對於控辯雙方的爭議,該案審判長在7月5日一審庭審結束時表示,這個案件雙方爭議都很大,控方有控方的理由,辯方有辯方的理由。因為這個案子,就像控辯當中所説的一樣,它在這個(罪與非罪)邊緣上。這個東西究竟是傳銷還是合法經營,(最終)要明確一個結果。這個案件就只有兩個結果,一個是有罪,一個是無罪。
7月26日,南岸區法院下發《刑事裁定書》稱,該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案無法在較長時間內繼續審理,遂裁定中止審理。
庭審結束後,由於不可抗拒原因,周影等人的案件被裁定中止審理。
楊亞麗表示,他們已申請對周影、郭智玉取保候審,目前還沒得到答覆。同時,她已就盤石軟體公司兩次程式違法的鑒定問題、中鼎會計公司違法出具司法鑒定報告,分別向上海市司法局、重慶市財政局投訴。
上海市閔行區司法局已受理其投訴,並已展開調查。重慶市財政局則回復稱,由於案情重大,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為謹慎做好回復,該局決定對該投訴延期回復。
針對楊亞麗的投訴,重慶市財政局回復稱,將延期答覆。
上海閔行區司法局已受理楊亞麗對盤石軟體公司兩次司法鑒定的投訴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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