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事關青少年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近日,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浙江省青少年學生“愛閱讀”讀書行動方案》。
工作目標
•統籌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資源,通過3—5年的努力,全面提升“書香校園”建設水準,打造處處有空間、校校有特色、時時能閱讀、人人有成長的青少年學生閱讀環境;
•豐富閱讀路徑,紙質閱讀、有聲閱讀、電子閱讀並舉,完善覆蓋各學段的閱讀服務體系,持久深入開展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
•創新閱讀載體,完善評價體系,持續提升學生的閱讀興趣、閱讀數量、閱讀能力,為青少年學生養成終身閱讀習慣打好根基;
•健全激勵機制,強化示範引領,培樹一批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區域、學校、班級和師生典型。
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常態化高品質開展,打造具有浙江辨識度和全國影響力的青少年學生讀書品牌。
讀什麼?怎麼讀?《方案》明確↓↓
倡導廣泛全面開展閱讀
各地各校要引導青少年學生充分利用閱讀黃金期,博覽群書,拓寬視野。
各中小學校要重視引導中小學生加強歷史文化、科普知識、法律常識等方面的閱讀。
各高校要引導人文社科類專業學生加強科技史、科學發展趨勢等方面的閱讀,引導理工農醫類專業學生加強文學、歷史等方面的閱讀。
多形式推薦閱讀書目
根據國家課程標準和教育部發佈的中小學生閱讀指導目錄,因地制宜、遴選推薦一批適合中小學生的閱讀書目。
鼓勵各地各大中小學校通過“校長薦書”“名師薦書”等形式向大中小學生推薦好書。
鼓勵學生讀經典、多讀書、讀好書。
倡導多種形式閱讀
師生共讀
利用班級閱讀吧、校園閱讀節等載體,引導教師與學生同書共讀。
親子閱讀
相關部門聯合實施“親子共讀·書香潤浙”家庭親子閱讀系列行動;多形式引導家長重視閱讀並提高閱讀指導能力,幫助兒童從小養成閱讀習慣。
名家領讀
鼓勵各地各校邀請科學家、勞模工匠等進校園開展書目領讀。
名著導讀
篩選有經驗的名師組成閱讀指導組,設計推出必讀書目(名著)的閱讀示範課;組織錄製與教材配套的必讀書目(名著)導讀視頻課程,通過“浙裏問學”等供全省師生共用、免費使用。
沉浸式閱讀
鼓勵大中小學生利用週末、假期等時光多讀有意義的課外“雜書”“閒書”,引導學生“整本書”閱讀、沉浸式閱讀;義務教育學校要將讀書行動納入“雙減”工作,將閱讀活動融入到學校課後服務等項目中。
注重閱讀與教學實踐的融合
鼓勵學校開設閱讀課,幫助學生掌握科學閱讀方法;高校要推進閱讀融入課程教學,建立教學參考書目數據庫,鼓勵學生跨專業閱讀。
把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與開展紅色教育、科學探究等緊密結合起來,全面提高青少年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動手實踐能力,強化創新意識。
倡導中小學生以紙質閱讀為主。鼓勵各地各校利用好國家智慧教育讀書平臺,提供優質數字閱讀資源,建立紙質圖書和電子資源共同支撐的線上線下閱讀生態。
舉辦讀書節、開展主題閱讀……《方案》提出這些行動↓↓
分層級舉辦讀書活動
省教育廳會同省有關部門每年舉辦“愛閱讀”——浙江省中小學生讀書節;在高校舉辦“百校百館共讀好書”等系列活動。
省文化和旅遊廳每年舉辦全省未成年人讀書節。
大中小學校普遍組建文學社、讀書會等。
分主題開展讀書活動
深入實施“學習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主題讀書行動。
實施“學科學 愛科學”主題讀書行動,加強科學教育,普及科學常識。
實施“典耀中華”主題讀書行動,加強中華傳統經典、紅色經典和當代經典閱讀。
分對象開展專項讀書行動
面向職業院校學生開展“未來工匠”讀書行動;面向普通高校學生開展“書香激揚青春”讀書行動;面向農村中小學生開展“我的書屋·我的夢”讀書行動。
利用全省教育山海協作平臺,促進山區縣和海島縣用好農家書屋閱讀空間和藏書資源,幫扶農村中小學校指導學生更好閱讀。
“書香校園”如何建?
優化學校讀書環境
各地各校要積極打造泛在化校園書香場景,高品位建設校園圖書館。
在班級教室和公共空間建立圖書角、圖書架等,建設“書在手邊”的圖書館式學校。
支援各學校根據實際建設開放書吧(書屋)等新型閱讀空間。
優化學校圖書配置
圖書配置向各級“書香校園”傾斜,給學校更多的選購圖書自主權。
每人平均圖書擁有量已達標的學校,要更加重視提高館藏圖書的品質和利用率,把師生借閱率作為學校圖書配置更新和“書香校園”建設評價的核心指標。
推進學校圖書館資訊化建設,全面實時掌握學校圖書資源和師生借閱情況等資訊。
共建共用館校資源
支援大中小學圖書館和地方圖書館共建共用。
浙江省文獻資訊資源共建共用平臺整合全省公共圖書館的紙質和數字資源,主動為各地大中小學校和師生閱讀提供便捷服務。
《方案》提出,各地各校要將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工作機制;要把青少年學生讀書行動開展情況和實際成效作為文明校園創建、學校教育品質評價等的重要內容。
《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讀書行動不搞一刀切,目標任務不搞攤派;學校及教師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對學生課外閱讀數量不設硬性指標;教師不向學生推薦自己未讀過的書籍;單位和個人不在中小學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
來源:潮新聞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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