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陪護是否必須要專門的護工?這道難題讓許多人茫然無解。
因為就目前情況來説,大多數陪護並非非得專業水準,而且家屬陪護無論是在情感還是在經濟節約以及方便方面,都有著護工不能比的優勢。
某醫院的護工委託協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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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一位王女士向媒體反映,稱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經腫瘤,在北京某醫院住院11天中,因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自己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
“當時護工費都花了2000多元,現在還要承受價格不低的住宿費,經濟壓力很大。”
這也是許多就醫者及其家屬時常面臨的糾結和無奈。
那麼,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是個例還是行業普遍現象?相關部門對此是否有明確規定?
按照疫情時醫院的管控措施規定,病房是封閉式管理,一般不允許家屬陪護。如果家屬要陪護,需要住院大夫決定,但也只能有一個家屬陪護病人,且進入病房後不能外出,直到一起出院。
許多醫院還在沿襲疫情時的這類政策,不讓家屬陪護,據説有的連手術也不行。
現在情況發生變化了,是不是該打破這個束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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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硬性規定,醫院是省事了,護工市場也擴大了。但是對於有時間、經濟條件差的家庭,特別是多數農村家庭而言,這種規定顯然有些罔顧實際。
不少病人家屬對此規定不能理解。他們認為,請護工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病人家屬照顧更加貼心和細緻,不僅有利於病人康復,還能減輕患者經濟負擔。
特別是不少其他城市的病人到大城市的大醫院住院,一般都是患有大病。如果住院天數久一些,加上額外的護工費,對經濟條件本就不好的家庭來説,這是一筆很大的開支。
雖然,每天200多塊錢的護工費在城市人眼裏不算貴,但特別對於孩子來説,生病時最需要家人的陪伴,護工再細緻也不如家人在情感上貼心。
有醫療專家稱,家屬陪護的優點是不需支付護工費,對於一些經濟困難的患者來説,可以減輕經濟負擔,在某些情況下,家屬的陪伴會對患者的治療和康復産生積極影響。
也有的專家表示,病房應該是最安靜和最適合休養的地方。從優質護理角度來説,不應該提倡病人家屬在病房陪護病人,不僅因為陪護專業性比較強,病人家屬沒有經過系統、專業訓練的話,可能造成護理不當,會對患者造成新的傷害。
另外,病人家屬陪護會給其他患者帶來不便與打擾,不利於其他患者的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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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的揪扯,不光折射出規定的教條和死板,還有一個貌似遙遠的背景在作祟。
再擴而論之,其實這是無視現實、一刀切的不合適規定。這種奇異邏輯不光體現在醫院陪護這個事情上,更存在在廣泛的社會治理領域。
而那個作祟的背景是,這與整個行業的快速發展與服務銜接的滯後不無關係。
2022年4月,國家衛健委印發《全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提出“建立醫療護理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和發展醫療護理員職業隊伍。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除了個別地方外,醫療護理員制度遲遲沒有建立,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面,填補護士資源空缺的仍是護工。
根據統計,我國醫療機構的專業護理人員——註冊護士缺口達350多萬人!目前,臨床護士往往更多關注危重患者的病情,普通病房的患者需要生活護理時,主要由家屬或自聘護工承擔。
顯然,一種制度工程建設有必要應運而生,這才是護工市場走向成熟的更好路徑,也是更好解決陪護這個問題的關鍵環節。
當下,護理的強制規定與市場需要的彈性尚有不小的距離,人們不理解的,或許不是是否需要專業護工的茫然,而是對於諸多專業水準的質疑。而這,才是引發此類爭議的根源所在。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陳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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