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的一殯儀店,因其在店內銷售的錫箔元寶屬於封建迷信殯葬用品,而被當地有關部門給與行政處罰。這則報道發出後,在網上引發廣發關注。有網友不解,使用錫紙元寶進行祭祀活動似乎一直是傳統,為何突然變成了封建迷信,銷售這些物品還要被處罰?
記者登錄“天眼查”平臺後,的確發現了這條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資訊顯示,湖州市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在2023年3月31日對長興居安殯儀用品店行政處罰。
經查實,當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早上開始在店內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經現場勘查,店內放置有錫箔元寶、絹花、錫箔紙等殯葬用品,其中錫箔元寶屬於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截至被查處時當事人還未售出。
2023年3月27日,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受當事人委託,將錫箔元寶2袋移交長興縣民政局,予以銷毀處置。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建議立案查處。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2袋錫箔元寶。
據了解,長興居安殯儀用品店成立於2022年,位於湖州市,企業註冊資本10萬人民幣,是一家以從事居民服務業為主的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是長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4月5日上午,記者聯繫了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稱,這一情況屬實。
記者檢索發現,因銷售類似封建迷信殯葬用品而被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的並非個例。浙江政務服務網的一條公開行政處罰資訊顯示,3月22日,長興縣一家副食便利店因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被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沒收違法財物紙冥幣2刀,錫紙元寶2包。
根據處罰文書中的法律依據,潮新聞找出了具體的條文闡述——《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製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但有網友提出質疑:究竟哪些物品屬於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法律法規的條文中並沒有詳細闡述,如此處罰是否存在一定爭議?
潮新聞記者注意到,2021年,有省份在制定本省的殯葬管理條例時,提出將紙人、紙馬、紙房、冥幣等列為封建迷信喪葬用品,並禁止生産銷售,在向公眾公開徵求意見時,也曾引發輿論熱議。
有人支援這一做法,認為這有助於遏制封建迷信的傳播。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對傳統文化的缺乏尊重,因為“祭祀祭奠”活動,是一種心裏精神慰藉、情感寄託層面的精神交流活動,而這樣的精神活動使用相應的喪葬祭祀用品,與非理性、盲從意義上的封建迷信具有本質區別。對於沿襲已久、具有深厚民眾心理基礎和文化認同的喪葬用品,對它的治理、移風易俗,也不能操之過急、急於求成,而應在體諒理解的基礎上,以循序漸進、潤物無聲的方式逐次、自然推進。
來源:潮新聞 | 撰稿:李攀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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