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剛和同事發生過爭執,下班時就被對方撞成了重傷。是不小心的交通肇事,還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
2022年6月,紹興市上虞區一鄉間道路上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同向而行的一輛小轎車與電瓶車相撞,導致電瓶車被撞下田埂,車主張某重傷昏迷。巧合的是,肇事者王某和張某還是一個工地的同事。
王某堅稱車禍只是意外,可案情卻疑點重重。檢察官抽絲剝繭,最終發現關鍵證據。
近日,經上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肇事者王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二人積怨已久
案發後,王某主動報案稱自己在超車時發生交通事故,張某被120緊急送往醫院治療。本是一起簡單的交通肇事案件,可王某在陳述時支支吾吾的態度和飄忽不定的目光引起了交警的懷疑。
案件被轉交至刑偵部門辦理後,警方調查發現二人本就相識,是上虞某工地同一個項目的工友。平日裏,他們時常發生爭吵,積怨已久,案發當天還曾發生過激烈衝突,張某更是放過狠話,要將王某踢出項目。
面對警方的再次訊問,王某這才承認自己是看到張某在前面不讓路,故意上去剮蹭。
因張某治療後經鑒定為重傷二級,2022年9月,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將該案移送上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然而,面對檢察官的審查訊問,王某卻翻供了。
“他堅稱自己撞車是意外,不知道前面是同事張某。”承辦檢察官表示。
為了確定王某是否故意製造車禍,檢察官決定補充偵查。這一查,卻發現了王某更大的秘密。
預謀尾隨殺人
事故發生時,王某的車速高達80千米每小時。“這不符合鄉間馬路的行車規範以及行車常理。”檢察官通過逐幀回看車禍現場監控、讀取車輛“黑匣子”數據,發現王某在看到張某後並無減速,撞上張某時也完全沒有剎車痕跡,主觀故意比較明顯;且事故發生地距離張某家不遠,王某為何會出現在那裏?
檢察官通過逐條翻查王某手機資訊數據,終於發現了一個關鍵性證據。事發前一天,王某曾在搜索引擎上有目的性地搜索了“開車撞死人會怎麼樣”等相關詞條。至此,所有證據都串聯了起來,共同指向王某有想要殺害張某的主觀故意。
在鐵證面前,王某再也無法狡辯,承認了自己因與張某産生矛盾,想要撞死張某的事實。
當天,王某與張某發生口角後,曾威脅張某要去他家裏找他算賬。張某無所謂地表示:“有本事你就來我家!”為了出口氣,王某下班後一路尾隨張某,想要弄清楚張某家的地址,但中途跟丟了。本想就這樣算了,沒想到在鄉道上再次看到張某騎著電瓶車在前面。
王某按了幾下喇叭向張某示威,對方卻看了一眼後無動於衷。這更加激起了王某的報復心理,撞死張某的想法愈發強烈,最終一腳油門踩了下去。
2022年11月,王某被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向上虞區法院提起公訴。最終,王某因故意殺人未遂,在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且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文內當事每人平均為化姓)
來源:潮新聞 | 撰稿:陳貞妃 通訊員 金晨 趙晶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