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電商平臺的興起,看直播也成為常見的購物方式。“限時團購,原價199元,現只需49元。”當面對如此優惠的宣傳,你會動心嗎?套路滿滿的推銷話術背後也許正是商家設計的“消費陷阱”。
2022年5月15日,富陽區市場監管局城西所執法人員在日常網路巡查中發現,某電子商務公司在抖音平臺直播和短視頻中宣傳的銷售價明顯低於原價,且未發現原價銷售記錄,隨即執法人員到府調查。
“愛自己是終身浪漫的開始,高級定制款裙子我之前賣199元,現在改價49元上連結。”面對執法人員展示的直播內容,商家無法提供該産品按原價199元的銷售記錄。
“在現場檢查後,我們發現該電子商務公司偷偷修改了抖音店舖的原價,企圖矇混過關,但面對我們依法錄取的電子固證材料,該公司無法抵賴。”執法人員説,檢查中該商家抖音店舖多種商品無法提供原價銷售記錄,違法所得超過5000元。
經執法人員查明,該電子商務公司抖音直播涉及的商品未以劃線價成交過,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有償服務,採取下列價格手段之一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一)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之規定,構成了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並處罰款1.2萬元。
案例點評
消費者不要陷入直播平臺的低價誘惑
城西市場監管所負責人表示,網路直播帶貨亂象已成為消費者維權焦點之一,假冒偽劣、貨不對版、優惠差異等是主要問題。
其中,在網路直播中通過宣稱促銷打折與所謂的原價進行比較,産生直觀的巨大優惠力度,是一種非常常見並有效的帶貨手段,讓消費者誤以為在直播間購買的産品比原價便宜很多。消費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網路直播帶貨套路,發現相關價格欺詐問題及時投訴維權。
來源:富陽日報 | 撰稿:記者 謝雨天 通訊員 周欽 丁露 | 責編:裴琪琪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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