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杭州市政府新聞辦聯合市發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廣旅遊局、市商務局召開杭州市“搶先機、拼經濟”30條政策暨“十送”關愛行動新聞發佈會,介紹政策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發佈會上提到,春節期間省外員工留杭穩崗“十送”關愛行動,包括“送消費券”。那麼,“消費券”誰能領、怎麼領?
記者了解到,針對在杭務工、非浙江戶籍並在杭繳納社保的春節期間在杭務工人員,杭州將為每人發放600元消費券(發放12張,每張面額50元),消費每滿100元抵用一張。消費券使用時間為1月21日0時至2月20日24時。
具體來説,申領對象為非浙江戶籍(2022年12月31日戶籍為非浙江戶籍,含港澳臺及外籍人士),且在春節期間(1月21日至27日)留杭的員工,同時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在杭參保職工(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國有企業員工);項目工傷保險仍在有效期內的建築工傷參保人員;具有靈活就業社保參保記錄的靈活就業人員;以新業態從業人員身份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的勞動者。
1月10日至1月16日,用工單位、靈活就業和新業態從業人員可通過“親清線上”數字平臺進行申報。杭州行政區劃內,“支付寶”支援的實體經營場所商家(支援線上消費),消費每滿100元抵用一張。
若個人在春節期間離杭,應通過“支付寶”APP,主動退還已補貼金額。對核查中發現違反信用承諾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依法追繳補貼款項,並記入失信記錄。
2月4日24時前使用完600元抵扣券的省外員工,有資格參加線上抽獎活動,獎品為亞運會門票和“元宵紅包”。
【浙江新聞+】
2023年春節期間留杭省外員工電子消費券發放政策實施細則
一、發放對象和標準
為春節期間(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並且滿足申領條件的非浙江戶籍員工,每人發放600元電子消費券(共發放12張,每張面額50元),消費每滿100元抵用一張。
二、申領條件
發放對象為非浙江戶籍(2022年12月31日戶籍為非浙江戶籍,含港澳臺及外籍人士),承諾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間留杭的員工,並滿足以下就業條件之一:
(一)繳納職工社保。在杭參保職工(養老險、醫保任一險種)。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國有企業員工。社保繳納單位主要包括:
1.企業。登記註冊住所在杭,且稅務登記註冊在杭,不含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包括政府性質建設主體)。
2.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在杭。
3.社會組織。發證機關為杭州市級或區、縣(市)級民政部門。
(二)繳納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項目工傷保險仍在有效期內的建築工傷參保人員。
(三)靈活就業人員。具有靈活就業社保參保記錄,並持有杭州市域範圍內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
(四)新業態從業人員。以新業態從業人員身份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的勞動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參保記錄為準。項目工傷保險和《浙江省居住證》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數據為準。
(五)特殊情況説明
1.2023年1月1日以後,對2022年12月社保進行補繳的職工不在補助範圍內。
2.無在杭社保記錄的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人員,由工傷參保項目總包單位為其申報,總包單位須符合申報主體條件。
3.在勞務派遣企業(須經人社部門認定)繳納社保的員工,可由派遣企業或實際用人單位為其申報,申報單位須符合申報主體條件。
三、發放流程
2023年1月10日09:00開放申報,至2023年1月16日21:00截止。異議處理申請通道,于2023年1月17日12:00截止。根據申領條件,分為2個申報通道:
(1)繳納職工社保或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的務工人員(符合申領條件第1條或第2條),由用人單位通過PC端在“親清線上”平臺(qinqing.hangzhou.gov.cn)申報。
(2)靈活就業和新業態從業人員(符合申領條件第3、4條),由個人通過手機在浙裏辦APP“親清線上”欄目申報。
1.用人單位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使用浙江政務服務網賬號(要求二級實名認證以上許可權)登錄“親清線上”(qinqing.hangzhou.gov.cn),在置頂欄目點擊“春節留杭省外員工電子消費券”申報。
(2)系統將自動提供已滿足條件的員工資訊(姓名、身份證號),申報單位勾選留杭員工(支援表單批量導入),補充員工個人手機號碼,並對員工春節留杭進行信用承諾後,即可完成申請。(系統生成名單之外,如需補充填報滿足條件的員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員工,並填報相關資訊。)
(3)申報單位申請後,系統將反饋審核情況。若審核通過,系統將短信通知員工;如審核未通過,申報單位可通過提示資訊申請異議處理,補充相關印證材料。異議申請由工作人員進行人工審核。
(4)申報期間,系統支援企業進行多次申報。已申報員工,無法進行二次申報。
2.靈活就業和新業態從業人員申報流程
(1)靈活就業和新業態從業人員可通過個人手機號實名登錄浙裏辦APP搜索“親清線上”,在“政策兌付”欄目點擊“春節留杭省外員工電子消費券”進行申報。
(2)系統將自動提示申報人是否符合條件。如符合條件,申報人填寫手機號碼,並做出留杭信用承諾後,即可完成申報。
(3)個人申請後,系統將反饋審核和兌付情況。如審核通過,將短信通知申報人;如審核未通過,可通過提示資訊申請異議處理,補充相關印證材料。異議申請由政府工作人員進行人工審核。
(二)領取使用
1.領取方式
申報審核通過的留杭省外員工,可以在2023年1月19日00:00至2月5日24:00期間,通過手機實名登錄“支付寶”APP,選擇地區為“杭州市”,進入“春節留杭省外員工電子消費券”頁面,點擊“600元消費抵扣券”領取。
2.使用時間
2023年1月21日00:00至2月20日24:00(超過使用期限的電子消費券,將自動失效)。
3.使用範圍
杭州行政區劃內,支援“支付寶”的實體經營商戶(支援線上消費)。
4.使用方法
通過手機實名登錄“支付寶”APP,使用“收付款”支付時,自動核銷電子消費券。
(三)抽獎活動
1.活動時間
2023年2月5日。
2.參加資格
2023年2月4日24:00前使用完12張消費券的留杭省外員工,有資格參加元宵抽獎活動,有機會獲得亞運會門票和支付寶“元宵紅包”。
3.獎品發放
2023年2月5日,“支付寶”平臺經公證抽取産生中獎名單,並通過短信通知中獎人員(可在“支付寶”APP,進入“春節留杭省外員工電子消費券”頁面,點擊“元宵抽獎”查看中獎情況)。
(四)退款辦法
若個人在春節期間(2023年1月21日至27日)離杭,可通過“支付寶”APP,進入“春節留杭省外員工電子消費券”頁面,點擊“離杭退款”主動退還已核銷金額。發起退還申請後,未使用的消費券直接作廢。主動退款後離杭,不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五)事後核查
核查中發現承諾資訊與事實不符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發放資格,依法追繳消費券核銷款額,並記入失信記錄。
四、諮詢服務
1.線上諮詢。“親清線上”將在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每天09:00—19:00,提供“親清D小二”線上客服服務,安排專門工作人員提供政策解釋、問題諮詢。申報單位可通過政策兌付頁面和互動交流版塊向“親清D小二”發起諮詢。
2.熱線諮詢。開通以下諮詢熱線:
(1)政策諮詢:96345(2023年1月5日起至活動結束,每天09:30—17:30)
(2)消費券領取和使用:95188(2023年1月19日起至活動結束)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2月27日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唐駿垚 劉健 馬賽潔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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