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22時,杭州公安交警濱江大隊接到舉報:朋友圈裏有人發照片“炫耀”無證駕駛。
次日一早,濱江交警大隊綜合勤務室指揮員傅李罡立即組織資訊崗、視頻員等相關人員開展資訊研判。
經核查,周某玄于2017年7月31日因醉駕發生交通事故,被海寧公安查處後吊銷駕駛證,期滿五年後未重新考取駕駛證,但近期有駕駛記錄。
通過分析周某玄的主要通勤路線,預判其極有可能在23日下午15時左右從某産業園駕駛一輛保時捷車出發。
當天下午,攔截行動開始。
大隊和長河中隊兩級勤務室聯動,路面執勤警力密切配合,14點42分發現周某玄駕車從某産業園出發,14點50分車輛和駕駛人被攔截控制。
8分鐘時間,速戰速決。
目前,公安交警部門正依法對周某玄的無證駕駛違法行為進行進一步調查和處理。
杭州交警提醒: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之一,合法取得駕駛證後方可駕駛機動車。駕駛人要學的不僅是駕駛技術,更要熟知並遵守各項交通法律法規,具備安全、文明駕駛的良好意識才是真正合格的駕駛人。
來源:錢江晚報 | 撰稿:楊一凡 通訊員 鄭熠炯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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