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市海鹽縣80多歲的王老太在某超市搶購優惠雞蛋時摔傷,經鑒定致殘程度九級,王老太將超市告上了法庭。11月14日,澎湃新聞從海鹽法院獲悉,該院經核算具體損失後,近日判決超市賠償王老太5.8萬元。王老太及超市方均表示服判。
今年初的一天,王老太到超市搶購優惠雞蛋,當日7點28分,人群迅速向超市內涌入,王老太被夾在人流中摔倒在地。超市工作人員迅速趕到,分散人流並將王老太送醫。後經鑒定王老太致殘程度九級。
王老太家屬認為,超市發佈雞蛋早上限時促銷活動,對消費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但超市沒有維護好秩序,導致超市外面的消費者一擁而入。王老太作為老年人,行動緩慢,卻被一涌而上的人流擠倒摔傷,故超市應賠償全部損失共計13萬餘元。
超市認為,入口暢通無阻且有安全警示牌提醒,開門時,工作人員不停地提醒顧客“不要擠,慢慢來”。王老太受傷後,超市及時救護。另外,該促銷活動長期舉辦,王老太作為常客,應當對每日人流量有所預估,並對其參與該活動的風險有所判斷。綜上,超市認為自身無責。
雙方多次溝通無果,王老太將超市告上法庭。
海鹽法院審理認為,案件爭議焦點是超市是否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超市在大門開啟前對內部通道進行了檢查,並且在大門內對等候的人員進行了喊話提醒,在王老太摔倒後及時進行了救助,一定程度上盡到了保障義務。但雞蛋促銷活動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從監控視頻中看到排隊等候參加促銷活動的大部分為老年人,超市對這一情形也知曉。在超市打開營業大門前,門外排隊等候人員較多,比較擁擠,超市雖然喊話提醒注意安全,但並未採取有效措施對人員進行分流,也未在門外設置隔離欄引導或安排工作人員指揮購物者進入。因此,超市對開門瞬間人員擁擠容易導致擠倒摔傷有一定預見,卻未採取有效措施,未完全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對王老太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
而王老太事發時80多歲,她對自身條件以及所處的環境應當有較為清楚的判斷,且應格外注意自身安全。王老太在明知自己可能被其他顧客推攘而摔倒的情況下,放任該危險的産生,對自身損害的發生也具有過錯,可減輕超市的責任。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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