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蕭山某麵館門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接警後趕到現場,發現肇事車輛已不在現場。經調查,當天中午,男子倪某與朋友田某相約在一家麵館吃飯,到傍晚5點多才結束。期間,兩人分別喝了七八瓶啤酒。飯後,倪某駕車撞上路邊車輛,在與對方協商賠償過程中,因維修費用沒談攏,田某將車駛離現場後又步行返回。經鑒定,倪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59.5毫克/100毫升,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95.6毫克/100毫升。最終,倪某因酒駕被罰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田某因涉嫌危險駕駛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被吊銷駕照。
來源:杭州日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