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達簽證和入境政策
一、簽證
2018年12月21日起,中國公民持有效的中國外交、公務、公務普通和普通護照在卡達停留不超過30天免辦簽證。擬入境卡達從事工作、學習、定居、新聞報道及其他需該國主管部門事先批准的活動,應在入境前辦妥有關手續。具體簽證要求與手續,請登錄卡內政部網站www.moi.gov.qa及登錄卡駐華大使館網站查詢。
二、入出境
入境卡達者,無論持何種護照,均須接受安檢,所攜行李及物品須經X光機檢查。發現違禁物品即予沒收,並對攜帶入境者處以罰款甚至扣留審查。
三、簽證過期
中國公民持有效護照免簽入境後,如需停留超過30天,須向卡達內政部移民局(Expatriates Affairs Department)申請簽證延期。簽證逾期者須繳納罰款。具體要求和手續,可電話諮詢卡達內政部移民局(00974-44890423),或登錄其網站查閱。
https://portal.moi.gov.qa/wps/portal/MOIInternet/departmentcommittees/expatriatesaffairs。
部分持有卡工作簽證者若需離開卡達,須持有簽證擔保人出具的離卡許可證明,方可離境。
聯繫電話: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熱線(24小時):
+86-10-12308;+86-10-59913991
駐卡達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74-30177679
來源:潮新聞 | 撰稿:中國駐卡達大使館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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