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明明簽訂了退費協議,現在快2個月過去了,錢就是不退”。
5月13日,杭州邵女士向潮新聞·反映,自己去年10月在杭州西湖區一家名叫天鵝坊少兒芭蕾的藝術培訓機構購買了價值22400元的舞蹈課包。學一段時間後,因為家裏的孩子不想再學芭蕾,她決定向機構提出退還剩餘款項。
2024年3月30日,邵女士與商家協商一致,並簽訂了退費協議,約定在20個工作日退還11200元。沒想到日子都走到5月13日,邵女士還是沒收到退款。更令她不安的是,天鵝坊少兒芭蕾的運營主體在今年4月變更了法人,並且她發現,這位新法人還在短時間內同時接手了包括天鵝坊少兒芭蕾在內的4家教育機構。
這讓邵女士有些懷疑,“我是不是遇到了職業閉店人?”
受訪者提供
區主管部門:督促儘快退款
潮新聞記者通過查詢工商登記資訊和天眼查後發現,杭州艾嘉文化藝術培訓有限公司(天鵝坊的運營主體)、杭州蒙育恩托育服務有限公司、寧波蒙萌免兒童成長中心、南京茉億嬰幼兒托育等4家從事學前托育和藝術培訓服務的機構都在今年4月陸續把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陳某彤。
邵女士説,新法人更換後,她也跟新法人追討過退款,不過對方的退費方案卻讓她傻了眼。“對方説只能退一半,也就是5600元,我們後面連課都還沒上,而且之前簽訂過退款合同,怎麼能只退一半?”這樣的退費方案,讓邵女士直呼“霸王條款”。
5月9日,邵女士向12315消費者和12345熱線投訴,浙裏辦顯示西湖區文旅局將前往處理。但是沒想到的是,當天晚上,她收到了商家的電話威脅,“大意是我怎麼敢向區文旅局投訴”。
潮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繫了西湖區文旅局,西湖區文旅局表示已經介入,目前正在處理過程中,西湖區文旅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目前藝術類培訓機構相關投訴多數由屬地文旅局處理,他們已經與天鵝坊少兒芭蕾的新法人取得聯繫,會督促對方與邵女士進行協商儘快退款,有必要的話還可以跟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
“5月15日前會給邵女士一個處理的反饋。”
培訓機構:近期再進行協商
邵女士所説的是否屬實?
5月13日上午,潮記者聯繫上了天鵝坊少兒芭蕾的新法人,陳老闆否認了自己是職業閉店人的説法,對方告訴記者,這場糾紛起因主要是因為前法人故意隱瞞了債務,自己在4月份接手前根本不知道前法人與邵女士簽有退款協議,直到5月份邵女士前來催款,自己才知道還有這麼一筆退款,“轉讓合同裏沒有註明債務。”
“我們當時也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就是給5600元,對方沒有接受。”陳老闆認為邵女士當時態度比較強硬,之後還各種投訴,自己當時非常生氣,因此打電話過去跟邵女士理論。
天鵝坊少兒芭蕾方面稱,前法人隱瞞了債務,自己明天會帶相關證據去公安機關報案,厘清公司關係。至於邵女士的退款要求,她們會跟邵女士在近期再進行協商。
不過,對天鵝坊少兒芭蕾方面的説法,邵女士並不認同。
她的理由是,自己的退費協議上所蓋的合同章是杭州艾嘉文化藝術培訓有限公司的合同章,也就是説,自己這邊的退款是公司債務,“新法人也應該繼續承擔。”
對此,潮新聞記者諮詢了浙江德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高海瑩。她認為,邵女士這筆欠款是公司債務,對公司發生效力,公司主體沒有變更,股東的變更不影響公司承擔責任。
“至於老股東對新股東沒有披露完全債務,那是老股東和新股東之間內部的問題,需要他們自己內部解決。”
對此事後續能否順利解決,潮新聞記者幫還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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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即將上線
實際上,近年來教育培訓機構“退費難”等問題時有發生。
記者調查發現,儘管對校外培訓機構預付費的資金監管已有多項措施出臺,但預付式消費監管仍面臨多重難題。
比如今年3月,來自杭州的多位家長反映,他們在一家名為“英皇親子國際藝術中心”的連鎖藝術培訓中心為孩子報名了課程,然而該機構于去年8月“跑路”,學生家長的相關課時費至今未退還。
針對“預付式”消費問題,如何解決痛點?新規即將上線。
根據即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預付費經營者有圈錢跑路等行為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來源:潮新聞 | 撰稿:陳穎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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