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法院發送限制消費令 老牌歌手張行在列

  歌手張行

  為對被執行人施加壓力、敦促其履行義務,記者1月3日上午獲悉,北京朝陽法院針對188件執行案件,向269個單位及個人集中發送限制消費令,老牌歌手張行赫然在列。為保障限制消費措施能夠切實得到執行,該院同時向攜程、去哪兒、途牛三家旅遊網站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據悉,這在全國法院尚屬首次。

  269個單位及個人被“限高”

  朝陽法院此次發出限高令的188件案件中,被執行人為個人的案件為108件,涉及限制高消費人員109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案件80件,相關單位被限制高消費的同時,單位法定代表人個人也一併被限制高消費。

  具體消費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産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遊、度假;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産品;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一等以上座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若干問題的規定》,如果被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進行消費,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三家旅遊網被要求協助執行

  為保證限制高消費措施有路徑可循,在針對上述269家單位和個人發佈《限制消費令》的同時,朝陽法院向攜程、去哪兒、途牛三家旅遊網站所屬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上述三家網際網路旅遊服務公司對被限高的109名個人、80家單位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購買機票、火車軟臥票、G字頭動車票、其他動車組一等以上座位票、輪船二等艙以上艙位票,預訂星級以上賓館、酒店,購買旅遊、度假産品等消費行為進行限制。即凡涉及限制高消費內容的,一律不提供相應的預訂和定制服務。

  據朝陽法院執行一庭庭長殷兵介紹,此次向網際網路旅遊服務企業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在全國法院尚屬首次,此嘗試旨在開闢新路徑以多方位限制被執行人消費行為,提高執行威懾作用,目前,朝陽法院已經得到攜程網、去哪兒網等單位的積極回應。

  老牌歌手張行被限高

  記者注意到,在朝陽法院此次限高的名單中,老牌歌手張行赫然在列。

  據了解,2008年,張行以330萬元的價格將其所有的一套203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李先生,當時房屋尚未辦理産權證,且有銀行貸款,雙方未明確約定過戶時間。李先生在支付了300萬元購房款後於2008年底入住該房屋。

  後房屋能夠辦理産權證了,但張行一直不予辦理,2011年李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張行、貸款銀行及開發商協助辦理産權過戶手續。

  2012年2月,朝陽法院判令張行及開發商協助李先生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將房屋過戶至李先生名下,李先生支付剩餘房款30萬元,貸款銀行協助辦理還貸手續。

  判決生效後,張行未履行判決,李先生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期間,李先生代張行償還了銀行貸款78.3萬餘元、繳納了公共維修基金3.8萬餘元。法院查封了張行的一套房屋,此後張行才配合執行,將房屋過戶至李先生名下。2014年初,李先生再次起訴張行,要求給付墊付款項。

  此次審理期間,張行經法院傳喚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缺席審理。2015年4月,朝陽法院判決張行給付李先生支付的銀行貸款78.3萬餘元、公共維修基金3.8萬餘元。判決生效後,張行仍不履行判決。2015年7月,李先生再次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傳喚張行,其拒不到庭,法院再次查封了張行的房屋,並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責任編輯:實習生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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