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7年)》1月22日發佈。
意見提出,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賦予浦東新區更大自主權,支援推進更深層次改革、更高水準開放,為浦東新區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提供支撐,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方案整體分為7個部分。在總體要求中,方案提出堅持解放思想、守正創新,堅持開放合作、先行先試,堅持系統觀念、協同高效,堅持共建共用、精細治理,堅持依法依規、守牢底線。到2027年基本完成試點任務,制度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
方案作出5方面具體部署:加大規則標準等開放力度,打造制度型開放示範窗口;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開放創新生態;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設高水準人才高地;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深化人民城市建設實踐,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法治保障,及時總結評估。
來源:新華社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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