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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益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作者:崔佳欣 來源:益陽日報全媒體 時間:2023-03-02 13:48:34責任編輯:

3月1日,我市舉行《益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佈會,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偉志通報相關情況。該《條例》于當日起正式施行,標誌著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邁入法治化、規範化的新階段。

《條例》共計六章三十條。總則規定了《條例》的立法目的與依據,適用範圍與定義,基本原則,政府(管委會)及自治組織、相關部門職責,行業自律,宣傳教育,社會參與,産生者義務;包括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置,明確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做了詳細解釋,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規定、設施設置規範及分類投放要求,收集運輸單位行為規範,分類處置方式。在制定《條例》的過程中,市人大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根據我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設置相關制度,通過地方立法推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加強垃圾分類的規範化與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提升城鄉管理水準。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涉及資源、環境等社會的方方面面,也是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2022年9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市人大常委會定於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以及生活垃圾的産生特性、處理方式,按照有利於減量化、資源化和便於識別、便於分類投放的原則,組織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和操作細則,並向社會公佈。産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按照規定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投放。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個人不按照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通報批評,並處以罰款;自願參加並完成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排的生活垃圾分類社會服務活動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罰款處罰。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相應政策,支援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的科技創新,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再生資源利用以及無害化處理等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研發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