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科學技術:《1956—1967 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發佈時間:2019-09-11 09:54:27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張久春 張柏春 | 責任編輯:趙斌宇

關鍵詞:規劃,科學,技術,十二年科技規劃

“十二年科技規劃”的緣起

1952 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結束,國營工業在工業總産值中所佔比重已過半。在這一年的 9 月,毛澤東主席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要用 10—15 年的時間基本完成向社會主義的過渡。1953 年 2 月,他進一步強調過渡時期的總任務:在 10 到 15 年或更多一點時間內,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及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生産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這就是 1954 年 2 月被中共中央七屆四中全會批准的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核心內容。

按照總路線的要求,1954年國家計劃委員會(簡稱“國家計委”)組織各部門制定“國民經濟十五年計劃(1953—1967 年)”,這也是政府建立計劃經濟管理體制的一項有力舉措。中科院在 1954 年 5 月開始參與國民經濟十五年計劃的制定工作,拉開了嘗試規劃科學技術的序幕。

1955 年 1 月,中科院院長郭沫若的蘇聯顧問柯夫達(В.А.Ковда)建議中方組織規劃全國科研工作,編制科學發展遠景規劃,以解決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或計劃中提出的最重要問題。隨後,中科院向國務院領導報告柯夫達的建議,提出由國家計委、中科院、高等教育部(以下簡稱“高教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組成“全國科學研究工作規劃委員會”,以制定全國科學事業五年計劃方案和十五年計劃草案。同年 4 月 22 日,中央政治局討論了中科院黨組的報告,劉少奇副主席強調柯夫達的建議很重要,應責成國家計委、中科院和有關部門提出如何實現這些建議的意見,提交中央討論解決。

中科院在 1955 年 9 月決定制定該院十五年發展遠景計劃。到 1956 年 2 月,在中科院院長的第二任蘇聯顧問拉扎連柯(Б.Р.Лазаренко)協助下,科學家參與制定出十五年發展遠景計劃初稿。同年 3 月,中科院學部和秘書處提出了《中國科學院 12 年內需要進行的重大科學研究項目》,內容包括原子能、半導體、無線電電子學、電子電腦、自動化系統、火箭、精密機械儀器、新材料、重要礦産資源等,涉及經濟建設中帶有綜合性、關鍵性的重大理論與技術問題,以及蛋白質結構、生物合成等科學前沿問題。這項工作為國家制定“十二年科技規劃”奠定了基礎,中科院提出的大部分任務後來被國家規劃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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