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自然保護區條例》,將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隨著條例的頒布實施,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的法治、制度體系基本完備。
條例共40條,結合我省省情進行了制度創新,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和部門職責,捋順管理體制;細化規劃編制要求,明確自然保護區規劃應當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充分銜接各類規劃;增加了禁止傾倒固體廢棄物,排放有害、有毒物質,排放未達標污染物等條款,嚴格保護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同時還適度增加了違法成本,在法律責任部分提高違法行為處罰下限標準。
我省高度重視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工作,近年來,出臺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切實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意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2023年中央及省財政累計投入1億元以上用於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和能力提升建設,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水準逐年提高。據了解,自1982年建立自然保護區以來,經過40餘年的發展,我省建成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109個,面積約55.85萬公頃,佔陸域國土面積3.99%,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8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