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摸清“家底”,全省將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納入大數據管理。日前,安徽省政府辦公廳發文開展全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全省將建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和數據庫,實現文物資源資産動態管理;完善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佈機制,健全名錄公佈體系。
普查範圍為對全省範圍內已認定、登記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重點是對傳統村落古民居、大遺址、革命文物、工業遺産等進行調查登記。
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
按照要求,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品質控制,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範普查工作流程,嚴肅普查紀律,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如實填報登記資訊,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此外,要採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採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同時,建立普查數據品質追溯和問責機制,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在文物普查中,發現因人為破壞、監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記文物遭破壞、撤銷、滅失的情形,要依法調查處理,嚴肅追究責任,並及時將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與基層群眾溝通,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營造支援普查、支援文物保護的濃厚氛圍。及時做好資訊公開公示,及時向社會公佈文物普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