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桐城市嬉子湖鎮將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工作,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抓手,對無法外出、就近需要照顧家庭的脫貧勞動力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極大促進了脫貧人口實現就近就地就業,提高了收入水準,增強了脫貧穩定性,提升了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書寫鄉村振興新篇章。
規範審核流程。按照“因事設崗、以崗定人”的原則,由該鎮各村村兩委召開工作會議,因人因地施策,確保“一人一崗”。各村貼出招聘公告後,由農戶自主申報、村委會集中研究、鄉鎮復審,鎮村公開公示等程式確定擬聘用人員,確保審核過程公正、真實、透明。
加強日常管理。按照鄉村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規定,為切實履行鄉鎮主體責任,明確各村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崗位人員檔案資訊,對公益性崗位人員資訊進行登記,明確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職責,負責公益性勞務範圍、管理責任區的劃分等內容,督促公益性崗位人員履職盡責。
嚴格落實考核。該鎮為加強對鄉村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嚴格按照標準實施考勤管理,對上崗的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協議簽訂和開展日常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發放崗位薪酬,充分發揮和調動崗位人員的積極性,有效激發內生動力,為鄉村振興注入新鮮活力。
勞者有其崗,勞者有所得。該鎮九個村截至目前從事公益性崗位人員有90人,其中:林業部門開發20人、交通部門1人、振興辦開發35人、人社及其他開發34人。(吳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