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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實施體育法 加快建設體育強省

發表于:2023-08-22 11:24  作者:馬梅、長木  來源:安徽日報  責任編輯:陳紫芊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下簡稱《體育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該法自1995年頒布實施後,時隔27年進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統的修訂。《體育法》從法律層面解決了體育領域重大的基礎性、整體性問題,對下一步深化改革、實現體育強國目標搭建“四梁八柱”,作出了框架性的制度安排。

安徽省認真貫徹實施《體育法》,全面實施省委、省政府《體育強省建設方案》,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統籌推進群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産業、體育文化和體育組織發展,奮力推動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為體育強國建設和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貢獻力量。

推動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

《體育法》:國家實施全民健身戰略,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援公民參加健身活動,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將原本第二章“社會體育”章名修改為“全民健身”,明確國家實施全民健身戰略,突出全民健身在體育事業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同時,增加“國家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協調機制”的規定,加強對全民健身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並確立了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情況評估並向社會公佈制度。

【安徽實踐】頒布《安徽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制定《快樂健身行動方案》等規定。以快樂健身行動為抓手,聚焦“小區內、小區外、城市中、有氛圍”四個方面,大力實施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五年行動計劃。“十四五”期間,新建或改擴建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館等場地設施100個以上。今年,全面完成全省居住小區和行政村現有健身設施的維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小區的配建工作,基本實現城鄉居民身邊健身設施全覆蓋。到2025年,新建全民健身步道3000公里,實現城市功能、體育元素、文化旅遊等公共空間連點成線、互聯互通,基本形成“城鄉有統籌、健身有地方、運動有技能、活動有氛圍”的全民健身新格局。實現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2.6平方米以上,全省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達到1.1塊的建設目標。

優先發展青少年和學校體育

《體育法》:學校可以設立體育教練員崗位。學校優先聘用符合相關條件的優秀退役運動員從事學校體育教學、訓練活動。

【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將原本第三章“學校體育”章名修改為“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將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置於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要求學校應當配足合格的體育老師,設立體育教練員崗位。

【安徽實踐】印發《安徽省關於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關於切實做好從我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中選拔學校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確學校體育工作根據需要,在編制內新設置體育教練員崗位,專職從事學校體育教育訓練工作,納入專業技術崗位序列管理。截至目前,已舉辦2期退役運動員轉型學校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培訓班,100余名退役運動員通過理論學習、專業技能學習、跟崗實習等,顯著提升了綜合能力素質。同時組織全省大中小學校面向我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2022年徵集大中小學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崗位50個、入職42人,2023年已徵集大中小學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崗位82個,不斷充實優化我省學校體育專業師資隊伍,拓寬我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職業轉型發展通道。

夯實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基礎

《體育法》:國家加強體育運動學校和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建設,鼓勵、支援開展業餘體育訓練,培養優秀的競技體育後備人才。

【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從體育競賽管理、運動員權利保護、職業體育規範與促進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競技體育條款。對優秀運動員在就業和升學方面給予優待;加強對退役運動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社會保障,為退役運動員就業、創業提供指導和服務。

【安徽實踐】2022年面向社會發佈公開選拔試訓運動員公告,公開選拔了270人為安徽省優秀運動隊試訓運動員,進一步加強全省優秀運動隊建設,促進我省競技體育可持續發展。制定印發《安徽省市縣體校改革發展實施方案》,著力構建青少年健康促進、青少年體育訓練、青少年體育競賽“三大體系”,充分調動社會資源,豐富青少年的體育活動,推進市縣體校建設與改革,推動各級體校成為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的主訓陣地。2023年,亳州利辛縣體校、阜陽市臨泉縣體校、馬鞍山含山縣體校(2個傳統體校)、宣城市績溪縣體校等5個單位建設了新型體校。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9所市級體校、縣級體校63所(含新型體校18所),全省體校(含新型體校)覆蓋率已達70%以上。同時,推動體育部門賽事體系與教育部門賽事體系深度融合,整合學校比賽、U系列比賽等各級各類青少年體育賽事,共同研究制定賽事計劃,建立並逐步實施分學段(小學、初中、高中、大學)、跨區域(校、縣、市、省)的四段四級青少年體育賽事體系。

促進體育産業融合發展

《體育法》:國家支援和規範發展體育用品製造、體育服務等體育産業,促進體育與健康、文化、旅遊、養老、科技等融合發展。

【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明確了國家發展體育産業的基本立場和具體措施,增加“體育産業”專章,具體規定了體育産業發展規劃、工作協調機制、體育産業範圍,支援體育用品製造業、體育服務業和職業體育發展。

【安徽實踐】建立全省體育系統“雙招雙引”工作聯動機制,實行體育投資定期調度制度,推動落實各市縣招引一批體育裝備製造、競賽表演、健身休閒等領域頭部企業。制定印發《安徽省體育重大項目“雙百”工作方案》,分解體育領域投資工作任務。去年,全省體育領域項目投資和體育彩票銷售均首次實現突破100億元。聚焦産業轉型升級和居民消費升級需求,推動健身休閒、競賽表演、體育培訓、體育旅遊等生活性體育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支援合肥市、黃山市創建國家體育消費示範城市,推動我省體育消費機制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産品創新。截至目前,全省擁有國家體育産業基地13個、省級體育産業基地(單位、項目)33個。2023年上半年,舉辦長三角綠水青山運動會、“皖美山水”騎行賽等體育賽事2150場,參與賽事活動達433.23萬人次。其中,長三角汽車(房車)集結賽合肥站活動暨長三角運動休閒體驗季活動成功舉辦,賽事設“展、賽、遊、娛、購”五大板塊,直接帶動消費超過300萬元。

弘揚中華體育精神

《體育法》:為了促進體育事業,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培育中華體育文化,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在總則中明確“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在第四章“競技體育”中明確“體育賽事實行公平競爭的原則”,在新增第五章“反興奮劑”專章中提出“國家提倡健康文明、公平競爭的體育運動”等。

【安徽實踐】圍繞弘揚主旋律,推動體育文化高品質發展,不斷擴大體育文化影響力,突出精神傳承、宣傳展示、體育交流,用體育精神凝聚奮進力量,擴大安徽體育朋友圈。精心組織體育文化優秀項目、體育旅遊精品項目參加中國體育文化博覽會、中國體育旅遊博覽會。抓住“國際博物館日”“六一兒童節”“全民健身日”等重要節日節點,積極開展體育文化體驗、體育文化研學、體育科普體驗等特色活動,傳播健身知識、弘揚體育文化。安徽省體育博物館成功入選首批國家體育科普基地,全省27個傳統體育項目進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其中華佗五禽戲、民間雜技馬戲、晰揚掌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蕪湖馬燈、全椒縣“正月十六走太平”、桐城市福塘三合龍舟會、徽州板凳龍、奎湖龍舟節、《淮南子》養生操、當涂縣龍舟錦標賽、軒轅車會等8個項目先後入選“中華體育文化優秀項目”。

發揮體育組織力量激發活力

《體育法》:國家鼓勵、支援體育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體育活動,推動體育事業發展。

【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將“體育社會團體”修改為“體育組織”,規定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是依法登記的體育社會組織,界定體育行政部門與單項體育協會的關係,單項體育協會應當接受體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管。

【安徽實踐】加強黨對體育組織的全面領導,省級所有體育協會全部建立黨支部,選派19名優秀黨員幹部到協會黨支部擔任黨支部書記或黨建指導員。引導體育全面加強規範化管理。加強換屆管理,實施省級體育組織負責人政治審核制度。推動省級體育組織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制度體系。鼓勵支援各級體育組織參與等級評估,將等級評估情況納入省轄市體育強市考核內容。構建省市縣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體育組織體系。加強社區體育組織和青少年體育組織建設。強化體育組織業務指導監管和政策引導。以項目的普及提高為主要評價指標,出臺《安徽省省級體育社會組織考核辦法(試行)》。自2022年開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考核成績突出的省級體育組織進行引導扶持。指導監督由體育總會主辦的賽事活動59項和協會承接的18項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推動全省各級體育組織積極開展品牌賽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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