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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浙江高考招生實施意見發佈!關注今年政策要點
2024-04-23 17:11:41.0    |    來源:潮新聞    |    作者:郭聞    |   

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消息,剛剛,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印發《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針對今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有哪些重點部署和安排?一起來關注。

有哪些工作重點

重點一

保障考試安全有序

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嚴格考試組織管理,嚴厲打擊考試舞弊,加強考務工作培訓,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綜合治理考試環境。提升應急處突能力,加強各環節“拉網式”風險梳理和排查,細化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招考隊伍鍛造,配足配強專職人員隊伍,嚴格選人用人標準,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管理效能。

重點二

深化高考招生改革

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全面總結評估試點工作,持續加強生涯規劃教育和選科引導,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培訓。探索完善多元錄取模式,加大學生綜合素質考核,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精準實施農村專項計劃,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推動政策精準落實。全力做好藝術體育類招考改革落地工作,加強政策解讀,精心做好志願填報指導和諮詢答疑服務。

重點三

規範招生錄取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招生資訊“十公開”和多級公示制度,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落實國家資訊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要求,確保學生個人及招考資訊安全。嚴格招生錄取管理,認真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嚴格規範高校招考工作秩序,嚴格審核考生報名條件,嚴厲打擊各類造假行為,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

重點四

優化宣傳諮詢服務

各地要深入實施“高考護航行動”,為考生提供個性化的指導與服務,加強和完善考生志願填報各環節管理。嚴格規範招生宣傳,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和教育政績觀,不得以任何方式公佈宣傳或炒作“高考狀元”。加強考試招生培訓諮詢機構治理,嚴厲打擊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考試如何安排

考試科目安排

2024年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必考科目和3門選考科目。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

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由考生從中選定1個語種參加考試。各語種均含聽力考試。

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通用技術和資訊技術)等7門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各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等級賦分的分差為1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提供1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考生自主選用其中1次成績。語文、數學和外語由教育部統一命題,選用全國新高考Ⅰ卷。其他各科均由浙江省自主命題;自主命題的各科考試性質均屬全國統考。

綜合素質評價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須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準、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五方面。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全面評價、客觀記錄、民主評定、公開公正、簡便實用的原則,根據客觀記述、民主評議、公示確認、形成檔案的程式形成。往屆生和其他高中應屆生須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招生錄取怎樣進行

分段填報志願

我省高考實行網上志願填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為唯一填報志願的網站,網上填報志願後不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須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內參加相應段(批)志願填報。未按時完成志願填報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段(批)報考資格。

普通類提前錄取和第一段、藝術類校考批和統考批第一段、體育類第一段同時填報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9日-30日。普通類第二段、藝術類統考批第二段和體育類第二段同時填報志願,具體填報時間另行公佈。高校專項計劃、高水準運動隊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30日與普通類第一段等志願填報同時進行;已填報志願但又放棄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普通類第二段及之後錄取。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準確了解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範圍、單科成績、體檢等各項具體要求,確保本人填報符合條件。有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要求方可填報志願。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要加強對考生志願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高中學校要根據部署,利用浙江省高考志願填報智慧輔助系統,加強對考生志願填報的指導服務。

分類投檔錄取

我省高考實行電腦遠端網上錄取,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類進行,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普通類:考生分兩段,分別按實考人數的60%、90%劃定。另按實考人數的20%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用於強基計劃、軍校等提前錄取或特殊類型招生的招生錄取。考生高考成績發佈時一併劃定並公佈分段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普通類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實行提前錄取的包括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軍士、航海類等專業,以及經過批准的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院校。

普通類提前錄取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願。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誌願,每個院校誌願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不設院校服從志願。本、專科不再分批,錄取分段進行。每段錄取時,根據志願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錄取。投檔比例不超過1:1.2,考生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投檔。

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以1所學校的1個專業(類)作為1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投檔錄取後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再組織投檔錄取。投檔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願順序投檔,全部相同者一併投檔。

藝術類:錄取批次設校考批和統考批。校考批設院校誌願1個,下設3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統考批為專業平行志願,1所院校的1個專業作為1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願;各科類志願不能同時兼報,考生只能選擇1個科類填報,音樂類和表(導)演類同一科類內可兼報不同方向。

校考批錄取,校考專業在考生文化總分原則上達到我省普通類一段線、省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志願、校考成績擇優錄取。根據錄取生源情況,學校可申請適當降低文化總分要求,但不得低於普通類一段線的75%。高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制定破格錄取辦法的,按高校破格錄取辦法執行。

統考批錄取,分科類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投檔比例為1:1。一共分兩段,根據考生藝術類綜合分成績,各科類或方向第一段按實考人數的60%確定,第二段按實考人數的90%確定。投檔時,以考生高考總分和選考科目符合所填報志願為前提,分科類以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的綜合分成績為投檔依據,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本科專業要求考生高考總分須不低於我省普通類一段線的75%,其中舞蹈類、表(導)演類的表演專業、音樂類的音樂表演專業,考生高考總分須不低於我省普通類一段線的65%;高職(專科)專業,考生高考總分須不低於我省普通類二段線的70%。

體育類: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具體辦法同藝術類統考批。

藝術類、體育類分段錄取時,如第一段投檔錄取後已完成全部計劃,則第二段志願填報工作不再進行。

加分政策規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高中階段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均在景寧畬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浙江省所屬高校,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加分,不得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了解更多詳情請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有關實施意見內容。


【  責任編輯 :丁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