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時效 溫州啟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

時間:2018-08-31 11:23:34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胡炎楨

今年5月,浙江作為全國唯一一個省域改革試點,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眼下,這項改革在溫州有了實質性進展。近日,溫州市出臺了《溫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審批領域的這個“老大難”問題開刀。

改革後的項目審批究竟有多快?以企業投資開發房地産項目為例,包括從項目備案到開工,以及從竣工驗收到首次不動産登記,全流程審批時間在70個工作日就能完成。從企業拿地後,申報項目備案和設計方案審查開始計算,到完成首次不動産登記,這當中涉及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三個階段,分別為18個工作日、21個工作日、27個工作日。

根據實施方案,納入改革範疇的工程建設項目包括溫州市範圍內的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由國家、省級部門審批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與此同時,改革也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仲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招投標等其他類型事項。同時,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和首次不動産登記。

根據投資類別、項目類型和規模,將溫州市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分為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工程項目、政府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核準目錄內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投資民用建築工程項目(除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外)、工業類企業投資項目(除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外)、小型企業投資項目(包括民用建築和工業建築項目)等6類,分類確定審批事項和流程。其中第1、2、3類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第4、5類項目控制在70個工作日以內;第6類項目控制在30個工作日以內。

當然,列入“負面清單”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在這個時間限制範圍。負面清單內工程建設項目由市住建委會同審管辦、各審批職能部門制定負面清單,原則上包括對城市景觀風貌影響重大的地標性工程、跨大江大河的工程、需報省級及以上部門進行技術論證的工程、超限高層建築、設計等級為特級的民用建築等重大複雜工程。

針對以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複雜、審批效率不高等問題,溫州市提出要徹底改變過去串聯審批、多頭審批的模式,打破部門藩籬,重新梳理設計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大力推行並聯審批,全面提高審批效能。為此,在精簡一部分審批事項的同時,此次溫州市的改革還取消或合併了一批審批事項,包括取消初步設計審查事項;取消單獨辦理的品質安全監督手續、人防品質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聯合辦理;取消“重大危險源遠端監控系統”安裝事項、建設單位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約保函、預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前置條件,由住建部門在項目施工過程中通過事中事後監管核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