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自治區法制辦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稅收保障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完成起草。該《條例》擬開展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將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人員列入黑名單,納入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定期向社會公佈。
日前,隨著現代資訊技術不斷發展,納稅人跨國、跨區經營越來越頻繁,電子商務、網上交易越來越普遍,納稅人的經濟成分和經營方式越來越多元化,稅源分佈領域越來越廣,稅源結構也越來越複雜。特別是涉稅資訊交換不流暢、不及時、不共用,對稅收徵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嚴峻挑戰。
為此,在增進對收稅人管理方面,《條例》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公正、公平、公開地開展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工作,主動公開A級納稅人名單及相關資訊,併為所有納稅人提供自身納稅信用等級查詢服務。
在對待合法誠信納稅的納稅人要給予適當便利。如,稅務機關應當在資料報送、發票領用、出口退稅等提供便利;對於納稅“黑戶”者,要納入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建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人員黑名單,並定期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對待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仍未結清有關費用的“老賴”,將依法通過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對稅務機關移動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理。
一旦出現申請辦理房屋、土地、車船、林權等權屬登記、變更的情形,《條例》規定,需提交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憑證或者減免稅證明。如果未按規定提交的,有關部門暫不予辦理,並告知當事人具體辦理情況。
另外,明確稅務機關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公開稅收政策、辦稅程式、服務規範、減免退稅、權利救濟等事項,依法保障納稅人的稅收知情權、參與權、救濟權和監督權。任何單位和個人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經稅務機關查證屬實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檢舉人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