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廣西近日首次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要求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務必在2016年9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據悉,本次養老金調整對像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5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在2016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另外,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準(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的4.1%增加基本養老金。
此外,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160元計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