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自治區食藥監管局下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印發關於全區加強旅遊市場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區各市食藥監管部門加強旅遊景區食品藥品安全綜合治理,促使旅遊景區及周邊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
嚴查無證經營落實主體責任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要對轄區內旅遊景區食品藥品經營的基本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及時了解季節性開業或歇業情況,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引導具備經營條件的經營者辦理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
旅遊市場食品藥品經營者要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主體責任,健全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等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定期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自查。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嚴格落實原料採購、加工製作、清洗消毒和用水衛生等關鍵環節的控制要求,確保供餐食品安全。
提出四個“嚴禁”三個“嚴查”
《通知》要求,以旅遊景區(點)及其周邊旅遊度假消費地等為重點區域,以旅遊團餐提供者、農家樂、地方特産店和零售藥店為重點場所,以節假日、節慶活動等旅遊高峰為重點時段,加強監督檢查。
《通知》就食藥方面提出了四個“嚴禁”和三個“嚴查”。嚴禁採購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類及其製品;嚴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製作自釀酒;嚴禁經營“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生産日期)、超過保質期食品;嚴禁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河豚、野蘑菇;嚴查四季豆、海産品加工是否符合規範要求,製作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嚴查超能力、超負荷供餐行為。嚴查藥店從業人員資質是否具備、藥品購進渠道是否合法。
加強引導開展專項整治
據了解,8月至9月中旬各地食藥監管部門將組織開展轄區內旅遊市場食品藥品經營者摸底調查,9月下旬至11月中旬開展旅遊市場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11月下旬為鞏固提升階段。依據“片區清、人員明、主體清、狀態明、責任清、任務明”的原則,按照劃分網格、分類管理、職能到位、責任到人的監管模式,進一步推進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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