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是全國森林資源大省區,是全國森林火災多發區,每年的重點森林防火期長達9個月,是全國最長省區之一。如何看護好廣西“自家”的森林資源?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簡稱
《條例》)經歷“大修”後,于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通過,並於10月1日正式施行。
森林高火險區內不可“任性”用火
廣西與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四季均有旱情出現,是全國旱災最頻繁,高森林火險天氣日數最多的省份之一。有數據顯示,廣西草木生長的迅速,是全國林下易燃可燃物載量最高的省區之一。
此次,修訂後的《條例》根據廣西森林防火的特點,把廣西森林資源“切蛋糕”式劃分出重點防火區,把每年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設定為重點森林防火期。
在春節、清明、壯族三月三、重陽節等森林火災高發時段,還將劃定出森林高火險區。規定必要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佈森林禁火令或者禁止林區野外用火通告,嚴禁一切野外用火。今後,在森林火災高發時段裏進山露營野炊,不可“任性”生火做飯。
考慮到森林防火期內,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如防治病蟲鼠害、凍害、造林煉山、燒荒、燒牧場等,此類情況,不可隨意用火需要向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獲得上級批准後,才可以野外用火。
一旦獲得批准野外用火,還需要將用火時間、地點、類型和規模,告知用火所在地和毗鄰地區的鄉鎮政府,以備提醒當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注意森林防火。《條例》創設的野外用火告知制度,為森林裏野外用火的安全加上一層“保護網”。
森林火災撲救隊員要有“護身符”
廣西的林地面積佔全國第六位,森林如此“大”,單方面的對森林禁止用火,並不是最為保險的權宜之策。此次修訂,增加一條組建野外火源管控隊伍的規定,隊伍人員來源由重點森林防火區的村(居)民委員會組建,負責對野外火源的巡查、報告和臨時處置。鼓勵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組建群眾性森林防火協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工作。
此外,這次修訂,還考慮到廣西森林資源還藏在城市市區裏,一些森林資源開發成為景區,除了有景區內自有的管理規章制度外,本次修訂,還將城區的森林防火一併納入適用範圍,讓城市裏森林資源更好地與城市發展不相衝突,保護好家門口這一片綠色。
同時,修訂的《條例》還專門增加森林火災保險有關規定,例如,
有關市、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根據勞動人事關係,為森林火災群眾撲救隊伍成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借地方”撲火要給老鄉適當補償
“十三五”期間,廣西有86個縣列為全國一級火險縣,一旦發生火災,森林火災的撲救危險性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二次災害和人員傷亡。這次修訂,明確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以及相關單位要提供後勤保障;有關余火清理,增加了需確保無復燃隱患後,負責看守人員才可以撤離。
在撲火指揮方面,明確建立專職指揮制度,確定專職指揮員,由專職指揮員提出森林火災撲救方案;明確由撲火前線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的現場撲救,並設立了屬地指揮機制,避免誰官大誰指揮現象,確保了指揮的連續性。在撲救力量方面,對森林火災撲救隊伍的建設予以明確規定,確保有專業撲火力量可用;明確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
同時,在實際的撲救森林火災中,時常有砍伐“老鄉”林木或是經濟作物開設防火隔離帶的情況存在。今後,如出現這種“借地方”撲火情況,撲火工作結束後,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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