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武路市場的燒鹵攤點搭建了玻璃櫥窗。
廣西出臺熟肉製品銷售監督管理辦法,11類不合格熟肉製品禁止銷售
燒鹵不得“裸賣” 熟肉需查“生日”
燒鴨不能敞開賣;做叉燒的肉何處進貨,須有賬可查……近期,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熟肉製品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熟肉製品的銷售、存儲、配送等進行了規範,防控熟肉製品在銷售環節存在的進貨來源不明、經營場所衛生狀況差、二次污染等風險。
銷售者
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1月19日,記者在南寧市緯武路市場看到,幾家賣燒鹵的固定攤點都有封閉的玻璃櫥窗,留有一個推拉窗,用來傳遞錢和貨品。攤位上張貼著該攤點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健康證。
家住附近的胡先生説,市場外還有幾個流動的燒鹵攤點,原來是放在推車上敞開銷售的,最近也在推車上搭蓋了玻璃櫥窗,看起來是規範了不少。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細化了熟肉製品在採購、運輸、驗收、貯存、烹制、銷售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要求。明確了熟肉製品銷售者對其銷售的食品安全負責,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從事熟肉製品銷售活動時,銷售者要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銷售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熟肉製品,並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挂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建立供貨者檔案;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