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開展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檢查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 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
每到年關,農民工討薪問題就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記者昨日從南寧市城鄉建委獲悉,該委下發關於開展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對於各類問題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進行“對症下藥”。
本次專項檢查範圍為全市在建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檢查內容包括:施工合同備案及施工許可辦理情況;工程款支付情況,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況;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及發放形式等。
檢查分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自查、市(縣)檢查和自治區督查三個階段進行。自本月10日開始至2016年春節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督查小組,對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拖欠嚴重的地區和需要重點監控的項目及企業進行督查。
通知要求,對前期發生的陳情案件,要配合有關部門督促協調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及時解決。對於因拖欠工程款引發的拖欠工資問題,要積極協調建設單位抓緊籌措資金,撥付工程款,為施工企業發放農民工工資提供資金保障;對於施工企業因自身原因産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要督促施工企業制訂解決方案,並督促企業抓好落實;對於施工企業無力支付工資的,建議人社勞動監察部門迅速啟用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以避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産生大規模群體性討薪事件的發生。
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將受到嚴肅處理。據悉,拒不清償的要記為不良行為記錄並向社會公示,同時通過媒體曝光,對其新開發項目不予辦理規劃和施工許可等。對在建工程項目,在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及竣工三個驗收環節,建設、施工、勞務單位必須提供銀行進帳單和建安發票,並經三方共同簽字確認的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通知書,品質安全監督部門方可進行驗收、辦理備案手續。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要會同有關部門從嚴從速查處,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建築施工企業資質。
同時,建立和推廣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等,積極推行農民工工資實名制發放和通過銀行發放,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