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保護和促進環境改善,教育市場主體紀紀守法,近日,上林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進行一系列環境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組織深入全縣各工礦企業、建築工地等,開展環境執法“後督察”活動。從根本上克服了過去那一種只為執法而執法或執法後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工作態度。有效夯實了環境執法監察成果,不斷提升上林縣環境品質,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上林縣通過開展環境執法現場督查工作,有效地宣傳了《新環保法》,引導企業嚴格落實環保法律法規,同時對已下發的環保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整改情況、處罰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督查。著重做到“四查”:一查企業減排設施運作情況;二查污染物排放情況,並監測是否達標;三查各項環保安全制度健全情況;四查環境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對已整改好的企業,給予表揚,鼓勵他們奮起直追,發展生産,創高效益,為發展縣域經濟添磚加瓦。對已下發環境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巳受處罰後仍然不整改的企業,將依法加重給予處罰,並建立資訊評價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開,形成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堅決遏制環境違法行為,做到嚴查、嚴處、嚴懲。以實際行動踐行“既要金山銀山,也要青山綠水”,“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