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印發《關於建設生態産業園區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採取優先安排指標、優先保障用地、優先享受政策等措施,支援建設生態産業園區。記者獲悉,到2017年,50%以上國家級園區、30%以上自治區級園區將實施生態化改造,南寧、梧州、賀州等規劃新建的生態産業園將初具規模。
為加快建設生態産業園區,提高工業園區資源配置效率和經濟的綠色化程度,《意見》明確,按照“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各級政府賦予生態産業園區同級國土資源部門土地管理許可權,優先統籌安排生態産業園區重點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優先支援生態産業園區享受低丘緩坡、工業用地上山、未利用地開發等土地利用政策。利用園區內原劃撥工業用地發展重點生態産業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要求的,可以繼續保留劃撥用地性質。生態産業園區及其企業建設員工週轉房,可納入保障性住房政策範圍。
《意見》指出,到
2017年,50%以上國家級園區、30%以上自治區級園區實施生態化改造,南寧、梧州、賀州等規劃新建的生態産業園初具規模。到2020
年,全部國家級園區和30%的自治區級園區完成生態化改造,其他自治區級園區全部啟動生態化改造,構建起一批主導産業鏈型的生態産業園區,南寧、梧州、賀州生態産業園建成併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初步建立起生態型産業體系,綠色産業集群優勢進一步顯現,資源産出率大幅提高。
生態産業園區是繼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發展的第三代産業園區。南寧生態産業園於今年6月24日在高新區正式開園,該園佔地面積約2664畝,將重點突出建設節能、資源迴圈利用、環境治理等三大産業領域,預計2022年生態産業規模可達到200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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