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馬上就辦”精神和開展“四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上林縣社保局積極主動和各部門溝通協調,加大宣傳力度,把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費、事業單位工傷保險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維護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合法權益。截至近日,全縣已經完成6518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生育保險,4589人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上林縣財政分別劃撥生育保險費80.9萬元、工傷保險費76萬元到上林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基金專戶。
從2015年1月起,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按照《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生育保險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男職工配偶無工作單位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發生的醫療費,以及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醫療費用,按照生育醫療費定額的50%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事業單位工傷保險的認定辦法、待遇和標準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實現統一,事業單位職工均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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