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廣西消委會獲悉,為做好新《消法》實施一週年宣傳工作,推動消費教育引導各項工作深入開展,廣西消委會開展了“2014年廣西消費維權十大案例”徵集活動。現將“2014年廣西消費維權十大案例”公佈如下:
一、桂林市灌陽縣購農機充氣爆胎致人死亡糾紛案
2014年6月5日,恭城縣栗木鎮村民萬立慶等4人,到灌陽縣洞井鄉農機銷售店購買微耕機,萬立慶自行把輪胎拿到隔壁房充氣,發生輪胎爆炸,鋼圈將其頭部砸傷,經搶救無效死亡。6月8日,萬立慶家人向灌陽縣消委會投訴,要求銷售店賠償各種賠償78萬元。縣消委會即啟動與縣工商局、縣人民法院銜接機制,組成聯合調解組,經多次調解達成一致意見,銷售店未盡告知義務,也沒有及時制止消費者自行操作機器的行為,同意一次性賠償消費者25.8萬元。
二、賀州市富川縣房地産品質問題糾紛案
2014年3月10日,富川縣消委會接到匯龍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小區業主陽某等11戶購房戶的群體投訴,他們購買的房子墻體爆裂滲水,存在嚴重的品質問題,經多次與開發商協商未果。縣消委會會同縣工商局經多次調解,3月27日,雙方達成協定,開發商一次性賠償每戶4.2萬元,共計46.2萬元。
三、玉林市博白縣購買汽車糾紛案
2014年1月28日,博白縣消費者劉某到縣消委會投訴,他在縣汽車貿易公司花20.8萬元購買的東風日産小轎車,多處有修補的痕跡,懷疑車輛不是新車,要求更換或退款賠償損失。經查驗,該車確實存在重新修補的事實。經多次調解,2月17日達成協定,經營者一次性賠償消費者8萬元。
四、梧州市市民乘坐公共汽車受傷獲賠案
2014年3月28日,梧州市民張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梧州市消委會投訴。3月24日,張女士和朋友一起乘坐本市10路公共汽車,因汽車行駛過程激烈晃動,剎車突然,導致張女士跌倒,右手肱骨及腕骨粉碎性骨折。張女士多次與公共汽車方協商未果。經市消委會召集雙方調解,達成協定,由公共汽車方一次性賠償治醫費4.1萬元。
五、柳州市柳江縣電風扇斷裂砸人致死賠償案
2014年6月9日,柳江縣消費者藍女士,在柳江縣虹康電器商行購買一台電風吊扇,自行安裝在自家新房的橫樑上。8月10日下午,其母親打開電風扇,運作中的電風扇突然斷裂,扇頭掉落砸在老人頭部,致其死亡。藍女士家人認為電風扇存在品質問題,要求經銷商和生産商賠償損失。縣消委會接到投訴後,經調查和品質檢驗證明,電風扇品質沒有問題,是消費者沒有按照安裝要求安裝,導致事故發生,應負主要責任;但生産商、經銷商未盡到告知義務,沒有説明安裝方法,也沒有配備專業人員負責安裝,應承擔相應責任。經多次調解,生産商、經銷商賠償消費者10萬元。
六、柳州市健身預付款消費引發群體投訴案
2014年2月,柳州市卡特健身會所因經營不善關閉,486名消費者辦理的預付款消費卡面臨作廢的風險。北站工商所和消委會分會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後,啟動應急機制,多管齊下,一方面穩定群體投訴者的情緒,另一方面動用多方力量尋找會所股東。在找到股東後,對其進行法律法規教育,該股東最終同意全部清退給消費者消費卡的餘額款共29.8萬元。
七、崇左市龍州縣麵包車自燃賠償案
2014年2月,消費者黃先生向龍州縣消委會投訴,其2012年12月20日在龍州縣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的麵包車,價格為6.08萬元。2013年7月9日淩晨,該車停放在自家門口發生自燃造成車毀。經縣公安消防大隊出具證書認定,導致汽車自燃的原因是線路發生自燃引起燃燒。黃先生多次與經銷商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縣消委會啟動與縣工商局、縣人民法院的銜接機制,組成聯合調解小組,分別於3月10日至27日連續三次召開調解會,最終達成協定,減去車輛折舊成本,由經銷商賠償黃先生2.69萬元。
八、南寧市就餐後跌倒受傷獲賠案
2014年5月1日晚上,楊先生與家人在南寧市綠島陽光餐廳吃完飯,從樓梯上跌倒受傷,造成楊先生右腿腓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楊先生於5月12日到自治區消委會投訴,經現場調查,發現楊先生跌倒的樓梯沒有安裝扶手。按照國家建設部《民用建築設計通則》,關於樓梯應至少一側設扶手的規定。經營者在建築和裝修設計時,沒有安裝樓梯扶手,屬於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經自治區消委會召開多次調解會,最終,經營者賠償消費者醫療費2.42萬元。
九、防城港市使用燃氣熱水器中毒獲賠案
2014年1月28日,消費者廖先生購買“容聲”牌燃氣熱水器,由經營者防城港市隆興燃氣有限公司防城區大菉第二門市部,到府將熱水器安裝在廖先生家中衛生間內。其妹廖女士在衛生間使用熱水器洗澡時發生燃氣中毒事故,住院治療,雙方引起糾紛,經過一個多月的協商未果。3月7日,大菉消委會分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後,即啟動與工商、法院的銜接機制,組成聯合調解小組,經多次調解,最終達成協定,由經銷商賠償消費者廖先生醫療費9萬元。
十、河池市宜州電動機漏電致人死亡維權案
2014年7月21日,消費者韋先生在宜州市利民水泵機電經營部,購買2台“百濤”牌電動機。8月8日,韋先生妻子在清洗豬欄時,因電動機漏電觸電身亡。經柳州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所對該電動機進行檢驗,判定“絕緣電阻”項目不合格,電動機品質存在問題。對於賠償問題雙方爭議較大。宜州市消委會接到投訴後,即啟動與工商局、人民法院的銜接機制,由縣消委、工商、法院、公安、質監、衛生、食藥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聯合調解組,召集死者家屬、經銷商、生産商進行多次調解,最終達成協定,由經銷商、生産商賠償消費者2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