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公布於街頭
停車收費新標準從12月1日起實施。按要求,各停車場點需在12月20日之前全部更換新標價牌,否則不得收費。記者昨日走訪發現,一部分停車場點已經更換為新標價牌,但是還有一些場點仍在使用舊標價牌,有的場點甚至未能做到明碼標價。
12月20日之後未更換標價牌不得收費
12月1日起,新的停車收費標準全面實施。市物價部門在11月27日召開了車輛停放服務價格政策法規告誡會,要求全市的各大停車場點在12月1日至20日之間更換新標價牌,12月20日後,停車場經營單位不按規定設置、更換明碼標價牌的,不得收費。
按照要求,各停車場點需使用價格主管部門統一監製的標價牌基本樣式,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標價牌統一使用藍底白字,市場調節價的標價牌統一使用黃底黑字。物價部門還要求各停車場點要明碼標價在停車場每一個進、出口處及交費地點等顯著位置,採用標價牌、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公佈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等內容,嚴禁使用不屬於本停車場類型的標價牌。
非機動車保管點部分已更換新標價牌
按照物價部門要求,非機動車保管點不僅要更換統一的新標價牌,還要發保管的卡片並給票據。昨日記者走訪發現,除了少部分保管點已經更換新標價牌外,很多保管點仍然沿用原來的標價牌,有的甚至沒有標價牌。
在水晶城周邊的非機動車保管點,記者沒有發現一個標價牌,更別説是新標價牌。有的保管點只是掛牌寫上了保管時間,但也並沒有標明收費標準。在醫科大一附院的非機動車保管點,記者也沒有找到標價牌。這樣的情況在王府井百貨門前幾個保管點也存在。
而悅薈廣場的情況則好很多,在廣場周邊的停車保管點基本都更換了新標價牌,收費員也都會給停車的卡片,但是沒有一個收費員給停車的相關票據。
物價部門檢查後部分停車場仍“懶得”換牌
停車收費新標準實施後,道路泊位停車收費標準變化大,影響也大,因此這部分標價牌的更換也最為迅速,在12月1日新標準實施當天就已經全部更換。其他停車場點的更換有一定緩衝期,但是記者昨日走訪發現,還有一些停車場沒有更換新標準,有的甚至在物價部門檢查之後還是“懶得”更換。
在醫科大一附院停車場,並沒有在顯著位置設有標價牌;鳳嶺兒童公園收費亭上貼的仍然是黃底的自製收費牌,並不是新標價牌。
在新標準實施後,市價格檢查分局曾對火車站的停車場進行檢查,當時地下停車場未更換新標價牌,只是用紙張列印出了新標準張貼出來,地上停車場仍用舊標準,在執法人員檢查後當場進行了整改。昨日記者走訪發現,地下停車場已經換上了新標價牌,但是地上停車場仍然沒更換,依舊使用舊標價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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