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收費新標準實施時間越來越近,昨日,南寧市物價局召開車輛停放服務價格政策法規告誡會,100多家停車服務場所經營者參會,會議要求經營者及時更換標價牌並明碼標價,12月20日仍未更換標價牌不得向消費者收費,如出現亂收費現象最高將被罰款200萬元。
停車保管無票據車主可拒付
隨便拿張紙板寫上“停車收費”挂樹上就敢收費,標價牌巴掌大小看不清收費標準起糾紛……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此次實施新標準也將對標價牌統一監製管理。告誡會上,市物價局主管科室負責人明確提出,停車場經營者應在停車場每一個進、出口處及交費地點等顯著位置,採用標價牌、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按上述要求公佈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等內容,嚴禁使用不屬於本停車場類型的標價牌。
市價格主管部門對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價牌基本樣式進行統一監製。不同的價格管理形式,採用不同顏色加以區分,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標價牌統一使用藍底白字,市場調節價的標價牌統一使用黃底黑字。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價牌基本規格不小于:長1000mm×寬800mm;非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價牌基本規格不小于:長50cm×寬35cm。
目前,機動車停車都有相應的票據,而非機動車停放的保管點幾乎都沒有任何票據,此次實行的新標準規定了經營者的保管義務。因此,物價部門要求經營企業必須給車主相關的票據,以及提供保管牌。不論是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如果停車保管點無法提供票據,車主均可拒付保管費。
12月20日後未換牌不得收費
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停車收費新標準,會議要求各相關經營單位應該在這之前更換完新標價牌,未及時更換的也可以執行新標準。但消費者可以堅持按其標價牌(原標準)上的標準交費,如因此産生糾紛,物價部門將按照經營者公示的標準(原標準)進行處理。
據了解,路內泊位經營單位路橋公司已經在著手更換新標價牌,並已經對收費員進行了培訓。其他物業企業、停車場經營單位都已接到實施新標準、更換新標價牌的通知,絕大多數都能在12月1日前更換完畢,少部分未能及時更換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12月20日後,停車場經營單位不按規定設置、更換明碼標價牌的,不得收費。
有亂收費行為最高罰200萬元
在告誡會上,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停車場,不能出現高於政府定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擅自製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範圍內的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等亂收費行為。
如出現上述行為,物價部門將會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對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不能出現不標明價格;不辦理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價牌,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在標價之外另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其他行為。如果出現上述行為,物價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溫馨提醒〕
目前,各類標價牌基本樣式公佈在南寧價格資訊網上,各經營單位需要登錄http://www.nnpn,gov.cn/下載專區自行下載,製作、更換成新標價牌。
經營單位登錄南寧價格資訊網時,須按網站提示辦理實名資訊登記,將停車場名稱、地址、單位及負責人聯繫電話等內容填寫成功進行登記後,才能下載標價牌樣式、停車場標價牌上的基本資訊發生變更時應重新製作更換,並按要求上網登記變更資訊。這有利於以後對各停車場所收費進行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