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省時
消費者價格投訴歸屬地管轄
《規定》帶來的另一個變化,是價格投訴屬地管理,即不在價格爭議發生地的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可不予受理。
“這並不是推卸責任,而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投訴者的權益。”自治區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往,如果是發生在柳州市的價格投訴,消費者向自治區物價局投訴,自治區物價局在接到投訴後,一般會在7個工作日內轉至有管轄權的柳州市物價局處理,柳州市物價局在接到交辦件後,一般也是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一來一去,浪費的都是投訴者的時間,也不利於取證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價格權益”。
鼓勵舉報
舉報人最高可獲萬元獎勵
新規提高了對舉報人的獎勵。《辦法》明確,價格主管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並對符合相關規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舉報獎勵分3個等級,最高獎勵標準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提供被舉報人的違法事實及證據,舉報事項經查證屬於重大價格違法行為的,屬於一級舉報獎勵,可給予舉報人2001元至5000元不等的物質獎勵;對全國有重大影響的舉報案件,可以適當提高獎勵金額,但最高不超過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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