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013年11月開始試行“企業協調員”制度。南寧海關首批選擇35家企業簽訂“企業協調員”制度試點企業備忘錄,推行“一對一”式服務。
按照備忘錄約定,海關將為相關合作企業配備“企業協調員”,為企業提供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協調解決企業辦理海關事務疑難問題,同時針對企業存在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促進企業持續保持良好守法狀態。簽約企業設立企業聯繫人崗位加強與海關的溝通聯繫,在守法經營、資訊提供、廉政共建方面開展與海關的合作。
據南寧海關的有關負責人介紹,“企業協調員”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首問負責”。以前企業遇到海關疑難業務問題,往往要根據進口、出口、保稅、通關等不同業務,諮詢海關的不同部門。如今,南寧海關通過配備經驗豐富的“企業協調員”,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在溝通渠道上,除了面談、電話、郵件溝通等傳統形式外,協調員還可借助海關12360服務熱線、關企合作平臺等多種媒介與企業實時溝通,提供資訊查詢、問題諮詢、政策宣傳、網上辦事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