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患猛于虎,警鐘再敲響。7月2日中午,南寧市南京路一倉庫發生火災,將10多萬元的貨物燒成灰燼。消防人員介紹,這場火災“燒”出不少火災隱患,原本的居民住宅變成倉庫存放大量易燃貨物,消防通道狹窄,僅60米長的小巷,由於群眾圍觀導致救火的消防員居然走了5分鐘。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7月3日,南寧市法制辦召開專家論證會,就近日起草的《南寧市消防條例(論證稿)》(以下簡稱“條例”)聽取專家意見和建議。
1 超80米高層建築要建避難層
近年來,南寧市的高層建築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據消防部門統計,目前全市共有5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超過600棟,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築4棟,最高的建築地王國際商務中心高達276米。而目前南寧消防僅有一輛78米高的雲梯消防車,雖説可從外部撲救80多米高的建築火災,但對於100米以上的超高建築火災處置起來較為困難。
為彌補處置超高層建築火災的“短板”,《條例》擬規定,高度在8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應當設立避難層,高層建築的避難層、避難間不得佔用。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築和地下公共建築應當通過視頻、在醒目位置張貼圖片等方式,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線。
“國家規定的高層建築應當設立避難層的高度是100米,現在直接降下20米,會不會有點太‘苛刻’?”一位物業界的專家提出,南寧市的高樓遠沒有北京、上海這些一線城市多,沒有必要比國家的規定還高,因為降低到80米的高度,這對開發商和住戶來説,無疑增加了一筆不小的費用。還有專家提出,設立的避難層,如果平時閒置是極大的浪費,建議同時可以設置為員工休息間場所或者展示廳等。
2 公共娛樂場所設置將更“苛刻”
公共娛樂場所往往是火災事故的高發區,《條例》參考了《蘇州市消防條例》的做法,並根據南寧市實際火災撲救能力,擬規定公共娛樂場所應當設置在1至6層。對條例施行前已開設的公共娛樂場所不符合這一規定的,應當逐步遷出。
立法部門的專家認為,由於建築物地下層相對封閉,一旦發生火災,既沒有排煙口,也沒有消防撲救面,同時,南寧市的消防登高車大部分為32米,按建築物層高4米計算,建築高度在80米比較有利於消防滅火救援。因此,認為公共娛樂場所設置在1至6層比較科學。
“按照樓層的層數來界定太過鬆動,還應該具體細化。”一位專家表示,樓房的層高有高有低,高的甚至超過8米,建議明確公共娛樂場所應該設置在距離地面的實際高度。
3“孔明燈”或將禁止銷售和燃放
“每年南寧市都發生過多起燃放孔明燈引發的火災事故,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必須要下狠招禁止燃放。”來自消防部門的一位專家指出,孔明燈屬於飄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過程中受氣流的影響,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紙制燈罩,一旦飄落到加油站、液化氣站、油庫、居民屋頂、陽臺、草地、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較多的地方極易引發火災。
為了從源頭上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條例》規定,禁止銷售和燃放孔明燈等危及消防安全的産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飄移物。對孔明燈燃放者,情節嚴重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銷售孔明燈,除了予以沒收外,還將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也有專家認為,禁止燃放孔明燈上位法對此並沒有相關規定。從保護傳統文化的角度來講,孔明燈代表了一種傳統的歷史文化內涵,放飛孔明燈是一種傳統民俗,一禁了之顯得很沒有人情味,建議可以劃定相應的禁區加以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