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
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量刑死刑
在當天舉行的廣西食品安全論壇上,各監管部門負責人及食品生産經營企業、行業協會代表就食品安全問題進行了探討。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黎兆豐認為,遏制食品安全犯罪,必須加大犯罪成本,提高經濟處罰力度,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條件,讓他們再無“捲土重來”的機會。
今年5月4日,“兩高”頒布《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定下“從嚴從重懲治”的調子。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規定了遠高於其他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罰金標準,並且明確,對於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定刑分別高達無期徒刑和死刑。
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蘇建榮也認為,食品安全不能僅依賴教育,還要靠嚴格的法律和制度來規範。近期,河池市一家頗具規模的超市被查出銷售過期的冰凍雞爪,被處以14萬多元的罰款。只有讓違法風險和成本最大化,才能迫使違法企業回到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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