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推進“六五”普法工作,充分發揮大學生“村官”農村普法生力軍作用,壯大農村法制宣傳員隊伍,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近日,南寧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大學生“村官”擔任農村法制宣傳員工作的意見》,在全市開展大學生“村官”擔任駐村法制宣傳員工作。
《意見》明確了大學生“村官”擔任農村法制宣傳員的九項職責,要求大學生“村官”擔任農村法制宣傳員的期限與其服務期限相同,在所在村“兩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所在鄉(鎮)司法所的業務指導。《意見》還要求大學生“村官”應積極參加司法行政部門組織的法律知識培訓,同時,各縣(區)要對大學生“村官”開展結對幫扶指導,幫助大學生“村官”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每年,各縣(區)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與縣(區)委組織部要進行一次考核,評選表彰年度優秀法制宣傳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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