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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每月增20元
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2013年1月起,我區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在中央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達到每人每月75元。據了解,我區此次統一提高的月基礎養老金標準20元,將由自治區、設區市、縣三級財政按比例承擔,即自治區與設區市按6:4比例承擔,自治區與縣按8:2比例承擔。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及時修改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資訊系統參數,在今年5月之前按新標準發放,並補發1至4月的基礎養老金。
記者了解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的最低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這就使得收入較低的居民也能參保。同時,考慮到城鎮居民收入水準、繳費能力和城鎮消費水準普遍高於農村居民,也有多繳多得的需求。因此,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100元至1000元共10個檔次,由參保人在多檔中選擇,以適應不同水準群體的需求。據介紹,此前我區已有1586.40萬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其中,將有491.31萬名60周歲以上的參保人能享受到提高後的基礎養老金待遇。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保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説,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139是根據目前我國60歲以上人口平均余命和預期利率計算出的經驗系數,與目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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