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5月底前養老金按上調後標準足額補發
記者今天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廣西確定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下月起,在中央規定每人每月55元標準的基礎上,每月再增加20元,達到每人75元/月,並自2013年1月起補發。
據了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包括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次廣西統一提高的月基礎養老金標準20元,將由自治區、設區市、縣三級財政按比例承擔,即自治區與設區市按6:4比例承擔,自治區與縣按8:2比例承擔。
此次調整旨在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水準,自治區人社廳要求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及時修改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資訊系統的參數,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資訊數據進行核查,2013年5月底前按新標準發放並補發1-4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確保我區城鄉居保符合條件人員按時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並足額補發應補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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