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記者從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召開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執法檢查情況報告會上了解到,《社會保險法》實施以來,南寧市五項社會保險全部實現市級以上統籌,2012年全市參加社會保險達到1072.84萬人次,社會保障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
社保覆蓋的範圍不斷擴大
自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在全國實施以來,南寧市堅持“廣覆蓋、包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積極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截止當前,全市12個縣區已經全部開展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在制度的保障之下,南寧市先後解決了15486名徵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647名“老工傷”人員納入社保統籌管理、35080名民辦教師和代課人員養老保險參保、6702名改制國有企業自謀職業人員參保等歷史遺留問題。
當前,南寧市五項社會保險已基本建立並全部實現市級以上統籌,其中養老保險已實現自治區級統籌,2012年全市參加社會保險達到1072.84萬人次。全市社會保險從國有企業正式職工覆蓋到城鄉居民非正規就業人員,從國有企業擴大到各類企業,從養老保險擴大到五項社會保險,越來越多的市民有了社會保障,享受到了社會發展的成果。
社保待遇水準進一步提高
為保證社保工作的正常運轉,南寧市將社保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推進《社會保險法》的貫徹實施提供了保障。2012年南寧市用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商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類財政補助資金18.47億元,同時從土地出讓金優先安排被徵地農民基本社會保障補償金。2012年市財政共安排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補償資金2356萬元。
隨著財政資金的不斷投入,南寧社保待遇水準也進一步提高,今年全市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將實現“九連漲”。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面,參保職工和參保居民享受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前的20.51萬元和12萬元。新農合籌資標準由2011年的每人平均230元提高到290元,鄉鎮衛生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85%,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
在失業保險方面,2012年南寧市將失業保險金最低月標準由574元提高到700元,最高月標準由812元提高到990元,增長約22%。2012年每人平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標準達到6400多元,比2011年增長了1000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