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關於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原則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縣級以下招錄機關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
2、資格審查的時間有規定嗎?
招錄機關應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或提交修改資訊成功次日起2日內提出資格審查意見。在規定時間無審查結果的,報考人員可撥打招考單位電話諮詢,或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
招錄機關在網上資格審查期間,報考人員不需寄送紙質的報考申請材料。
3、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諮詢?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在《計劃表》中的“聯繫電話”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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