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記者從自治區質監局了解到,在實施“品質興桂”戰略活動中,我區已有11個市設立了“市長品質獎”,激勵和引導廣大中小企業樹立品質觀念,全面提升企業競爭力。
柳州市是全區第一個設立“市長品質獎”的城市。該市出臺了《市長品質獎評定管理辦法》規定,對每個獲獎企業或組織一次性獎勵50萬元,還對獲獎企業在環保、安全生産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企業獲獎後3年內發生重大品質、環境污染、公共衛生事故及較大安全生産事故等問題,市政府將撤銷其獎項、收回獎牌、證書,追繳獎金,並向社會公告。
之後,南寧、桂林、玉林、北海、防城港等市也陸續設立市長品質獎,先後出臺了《市長品質獎評定管理辦法》規定,將“市長品質獎”授予在各市登記註冊、有廣泛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品質管理水準和自主創新能力在國內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
自治區質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參加“市長品質獎”的申報單位,必須具有良好的品質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提供的産品、工程或服務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近3年在國家、自治區、市品質管理部門監督抽查中,産品合格或工程、服務達標,有出口産品的,未因品質問題被進口國通報;近3年內無重大的品質、安全生産、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重大事故,無因組織責任導致的服務對象、用戶(顧客)投訴等突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