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怎麼用?《決定》規定,為鼓勵領軍人才(團隊)帶項目來邕創業發展,根據項目前景評估及進展情況,給予每個領軍人才(團隊)50萬至500萬元額度不等的資助;對能引領特區産業發展、帶來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世界一流團隊,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的資助。同時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對成功轉化的國家重點科技成果項目人才團隊,給予不少於100萬元的資助。對新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稱號的各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至200萬元、30萬至50萬元和10萬至30萬元;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以及研究生工作站每年分別給予5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工作經費。
在稅收獎勵政策方面,對人才特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第一個納稅年度起,3年內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用於其生産發展。對年度實繳納稅金額首次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按企業對市級財政收入實際貢獻的30%給予獎勵。對領軍人才、骨幹人才和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3年內以其所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市留成部分為標準分別予以100%、50%和30%的獎勵。
提高人才待遇
高層次領軍人才可獲住房
對高層次人才來説,除了高薪和獎勵外,還可獲得一份特殊的“禮物”——住房。《決定》確定了“適用優惠住房政策”,入選高層次領軍人才的,在邕服務期間免費提供不低於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入選高層次骨幹人才的,3年內免費提供不低於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入選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的,3年內廉租不低於90平方米住房一套。
此外,《決定》還鼓勵兼職創業,允許和鼓勵高校教師、科研院所研究人員到人才特區創辦企業或到企業兼職;鼓勵人才特區內的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到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兼職從事專業教學或開展科研課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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