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擴大收費範圍。如醫院對産婦收取産房空調費;向單純進行輸液的病人收取靜脈穿刺置管術、動靜脈置管護理費用;向做電子胃腸鏡患者收取彩色列印照片費用;病人出院時間時應按“一日內不論什麼時間出院均不計算住院天數”的規定計算住院費,但個別醫院仍然計收病人出院當天的住院床位費、診查費、護理費;向住院病人收取健康諮詢費、疾病健康教育費、日常生活能力評定及引導式教育訓練等費用;對做腦電圖、腦地形圖、X光的患者收取超聲電腦圖文報告費用;對住院病人或者患兒收取健康諮詢、疾病健康教育、嬰幼兒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體檢費等費用。
八是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一些醫院對産婦做了普通的會陰沖洗,沒有按陰道灌洗上藥的流程操作,卻收取相應費用。
九是虛增(藥品、醫用耗材)數量,變相亂收費。部分醫院為了規避檢查,在一次性醫用耗材、藥品、血液製品等方面大作文章,使得一次性醫用耗材的實際銷售數量(或使用數量)大於供應數量、血液製品銷售數量大於出庫數量、藥品銷售數量大於出庫數量。
十是醫療單位的收費公示仍存在不規範之處。部分醫療機構的個別醫務人員開具的處方沒有嚴格按規範項目、名稱書寫,開具給患者的治療、檢查申請單不規範,導致錯收、多收;此外,醫療機構院內藥品價格公示牌內容單一、覆蓋面小、價格沒有及時更新,使病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相關收費價格資訊。
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儘管本次醫藥衛生服務價格重點檢查取得了成果,但是部分收費政策界限不夠明確,造成檢查難、處理難;監督檢查方式陳舊滯後,查處價格違法行為難度增加。此外,醫院普遍反映目前使用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收費標準過低,以救護車為例,由於救護車每公里搶救費用過低,而油價上漲較快,部分醫院提出救護車每公里搶救費用應在合理基數上與油價保持上下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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