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二】
廣泛吸納天下英才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均可落戶
●特殊人才、特殊技能人員可落戶
新的戶籍政策規定,凡具備南寧市調動、錄用、聘用、招收人員及接收畢業生落戶準入條件的均可辦理戶口遷入。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隨遷條件的,戶口可遷入南寧市。
凡考取南寧市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入學時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由學校統一造冊,報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備案,畢業落實就業單位後,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合法穩定住所落戶。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工作的,根據本人意願,戶口可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
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南寧市就業的,可以憑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畢業證書、畢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用人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還沒落實就業單位的原戶口在南寧市的畢業生,可以憑畢業證書、畢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回家庭所在地辦理居民戶口登記。
【解讀】人才引進應符合啥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各類專業人才,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憑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書或者資格證書的審核證明,可以辦理其本人的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學歷的人員及國家計劃內的中專畢業生,被南寧市用人單位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有2年以上聘用(招用)勞動合同,在南寧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憑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書或者資格證書的審核證明辦理其本人的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3.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認定,屬南寧市發展所需的特殊人才、特殊技能人員,在該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辦理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與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親屬的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焦點三】
鼓勵企業來邕投資
●按實際投資金額標準入戶或按實際納稅額標準入戶
投資入戶作為鼓勵投資的措施之一,在南寧市實施以來,對解決企業的後顧之憂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新的戶籍政策繼續保留南寧市投資入戶政策,並根據投資額和納稅額對投資人規定了不同的入戶標準。比如,新的戶籍政策中,有這樣一條規定:在南寧市投資生産型企業(含高新技術、支柱産業、新興産業以及其他工業等企業),實際投資固定資産額達到10萬元,自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經營滿1年,並在南寧市居住滿1年的,投資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該市居民戶口登記。投資額每增加10萬元,可為本企業1名專業人員辦理該市居民戶口登記。
【解讀】投資入戶手續如何辦理?
申請人憑工商登記註冊的營業執照和近期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或稅務部門的納稅額確認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其落戶地為企業註冊所在地。
【特別規定】
非婚生子女憑證明入戶
記者了解到,對於非南寧市戶籍的居民所持戶口遷移證件已過期的,符合國家現行遷移政策的,可以在南寧市經常居住地辦理該市居民戶口登記;不符合政策的,戶籍管理部門將動員其返回原遷出地辦理登記。遺失戶口遷移證件的,證件簽發地戶口登記機關應按原證件內容予以補發。
對於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子女入戶問題,新的戶籍政策明確規定,經所在地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憑《出生醫學證明》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可隨其父親或者母親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在現實中,曾有一些南寧市戶籍居民因長期外出、農村婦女出嫁等原因被登出戶口的情況發生,新的戶籍政策規定,這些人員如果在外出地未登記戶口,並願意將戶口留在原戶口所在地的,經原戶口登記機關核實,應予恢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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