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日報訊(記者羅瓊 通訊員吳新華)南寧市將在全區率先實施大學生門診統籌政策。昨日,記者從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獲悉,《南寧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學生門診統籌實施辦法(試行)》日前正式實施,取消了原有的醫保個人賬戶,大學生繼續保持繳費30元、繼續享受原有的住院、門診大病及意外傷害門診報銷待遇,其普通門診費用也將獲得報銷。
門診統籌基金每人每年40元
據悉,《辦法》由南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局共同印發,旨在為駐邕及市屬各高等院校的大學生帶去更多實惠,結合大學生群體的特殊性而制定。
大學生門診統籌是針對參保大學生門診特定病種和意外傷害門診以外的普通門診,立足高校所屬醫療機構治療,利用統籌基金解決其醫療費用的一種門診醫療保障辦法。
《辦法》明確,該政策適用已交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駐邕及市屬各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部招收住宿生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可參照執行。
《辦法》將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籌資標準定為:每人每年40元。據介紹,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大學生個人繳納30元,其餘部分按相關規定由各級政府給予補助。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原則上按不低於城鎮居民醫保費籌集總額的30% 提取。因此,用40元作為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的籌資標準符合文件要求。
報銷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
據了解,南寧市自啟動實施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以來,目前共有21所高校遞交了12萬大學生的參保資料,大學生參保率已超過50%。《辦法》的實施,將大幅提高參保大學生的普通門診醫保待遇。
根據《辦法》,參保大學生除了繼續享受原有的住院、門診大病及意外傷害門診報銷待遇,其普通門診費用也將獲得報銷比例不低於30%和報銷最高額度不低於200元的醫保待遇。而在原政策中,大學生的普通門診只是享受15元的個人賬戶待遇。
《辦法》規定門診統籌基金的支付範圍為——符合國家基本藥品目錄、南寧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列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門診統籌基金不設起付標準,遵循“誰病誰用,不病不用”的原則。
高校統一管理並包乾使用
據悉,40元的門診統籌基金將直接返還給高校,由高校統一管理,包乾使用。為了統籌基金的安全,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度支出,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擬先將統籌基金的90%撥付給高校,餘下10%留作保證金,待醫保年度對各高校醫療機構的服務品質進行年終考核後,按考核審定結果再給予撥付,當年度基金如有結余,可結轉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補。
參保大學生的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為本人所在學校的醫療機構。通過高校醫療機構治療仍不能明確診斷或由於病情需要確需轉往上級醫院住院治療的,應逐級轉到上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
有關部門將嚴格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對高校醫療機構門診醫療服務情況的檢查,對違規的高校醫療機構予以通報批評,按規定扣除其違規所得。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各高校醫療機構也會設立舉報箱,公佈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及廣大參保大學生對大學生普通門診統籌進行監督。 |